在这末世里,活着已经不容易了,能有一口热乎的吃食,能排着队等一碗粥,已经是天大的福分。谁要是插队,不用掌勺的开口,旁边的人就能把他瞪得缩回去——这规矩不是谁定的,是大家心照不宣的默契,是这两百来号人在这吃人的世道里仅存的那点体面和温情。
老赵站在锅台后面,手里握着那把大铁勺,看着面前这条安静的长队,心里五味杂陈。
他以前是大酒店里的厨师,颠勺颠了十几年,炒过几千一盘的龙虾,也做过婚宴上几百桌的大场面。那时候他嫌累,嫌热,嫌油烟大,嫌老板抠门,嫌客人挑剔,天天想着转行。可现在他无比庆幸自己当年没有转行,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庆幸自己在那个人人都在找武器、找物资的时候,凭着一手厨艺在这支队伍里混了个掌勺的活计。
在这末世,一技之长比什么都重要。会打枪的人多的是,会打架的人也多的是,可能把一锅野菜煮得不那么难吃、把一把糙米熬成一锅能让两百人分着喝的粥的人,不多。他老赵算一个。
“开饭——”
老赵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声音不大,却中气十足,在这清冷的早晨传出去老远。其实不用他喊,大家早就自觉了——排在前面的第一个男人端着碗走上前来,老赵舀起一勺粥,稳稳地倒进他碗里。勺起勺落,不多不少,刚好一勺,不偏不倚,正好在碗沿以下三分,这是老赵练了无数次的功夫,每一勺都差不多,谁也不多,谁也不少。
那男人端着碗退到一边,蹲下来,低头喝了一口。
米粥是温热的,不烫嘴,刚好入口。粥里加了切碎的白菜和西红柿,稠度不算高,但也不至于稀得能照见人影,每一口都能嚼到几粒米,每一粒米都煮得开了花,软软糯糯的,顺着喉咙滑下去,像一股暖流,从嘴巴流到喉咙,从喉咙流到胃里,从胃里流向四肢百骸。
那男人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热气在冷空气里凝成一小团白雾,散了。
一个接一个,一碗接一碗。两百来号人安安静静地喝着粥,蹲着的,站着的,靠在树上的,抱着孩子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相似的满足——不是那种酒足饭饱的餍足,而是一种更朴素的、更底层的、知道今天不会被饿死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