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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十点。
    青阳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林度坐在长条桌的一端,面前摊着厚厚一摞文件。
    会议室里坐了十几个人。
    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副总队长方平山,坐在他右手边。
    省审计厅的两名审计师,坐在他左手边。
    对面——
    青阳县的县长,刘文彬,一个五十出头、头发已经秃了大半的胖男人,正用一条皱巴巴的手绢,反复擦着自己油光锃亮的额头。
    他旁边坐着分管政法的副县长,和县财政局局长。
    两个人的表情,跟等判刑的被告差不多。
    县纪委书记吴永强也在。
    他坐在角落里,比昨晚安静了很多。
    一夜之间,他想明白了很多事。
    “开始吧。”
    林度翻开了面前的文件。
    “昨晚到今早,我们对S72青阳段高速公路的交通执法情况,做了初步的审查。”
    “结论如下。”
    “第一,该路段五十二个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中,有四十七个未向社会公布设置地点,违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第二,该路段共有六处限速标志的设置严重不合理,存在故意诱导违章的嫌疑。其中三处尖峰点位的年均抓拍率超过百分之九十,远高于正常值。”
    “第三,部分道路标线逆反射系数低于国标最低值的三分之一,属无效标线。”
    “第四,现场执法中使用的二维码收款账户,为私人注册的商业账户,罚没收入未进入国库,涉嫌贪污。”
    他每说一条,对面那几个人的脸色就白一层。
    说到第四条的时候,县长刘文彬手里的手绢已经拧成了麻花。
    林度放下文件,抬起头。
    “基于以上事实,我现在做出以下决定。”
    会议室的空气,像被抽走了水分,干燥到发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第三十八条——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过去三年内,S72青阳段高速公路上产生的所有因'不合理限速''无效标线'和'非法设置的监控设备'所导致的罚款——”
    “全部撤销。”
    “退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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