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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结婚好像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被提上了日程。
    纪屿欢终究年轻贪玩,本性难移,他一心扑在乐队上,偶尔人间蒸发,偶尔夜不归宿,混迹的场所不是酒吧就是Livehouse。安达不是没有和他吵过,气急了也会红着眼问他还能不能好好过了。可每次争吵过后,纪屿欢又会踩着月色回来,带着一身夜风的凉气,钻进他被窝里含含糊糊地认错。
    有时候纪屿欢也会和他说起这些事,他的眼睛里好像装着星星,亮晶晶的,安达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开始发呆。纪屿欢说他们原来和朋友组了一支乐队,在圈子里小有名气,可是后来,他们因为理念不合大吵了一架。朋克自始至终只是小众文化,可是他们需要观众、需要场地、需要资金来维系乐队、维系生活,这个传统工业城市却没有孕育这一切的土壤,为此他必须得寻求改变,总有一天他会站在更大的舞台上,让他的声音被更多人听见……
    我绝对不会止步不前,他说。
    他说的这些事,对于安达来说有些遥远,他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梦想,只想经营好这一亩三分地,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和一个可爱的孩子。但他喜欢听纪屿欢说话,他的声音很好听,像风吹过树叶一样沙沙作响。一个家里总会有一个倾诉者和一个倾听者,这是一个包容的地方,而他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后来,纪屿欢或许是觉得跟安达说这些也没什么意思,就不怎么说有关乐队的事了。
    安达有时候会想,纪屿欢还那么年轻,像只拴不住脚的鸟。家对于他来说,或许真的只是个临时落脚的地方。
    可至少这只鸟还愿意回来。
    至少他还会在清晨揉着眼睛吃自己煮的粥,会笨手笨脚地把洗好的衣服晾得歪歪扭扭,会在自己腰酸时别别扭扭地伸手过来揉两下。每次纪屿欢软着声音说“哥,我知道错了”,或者从背后抱住他说“哥,还是你最好了”,安达心里那点委屈和不快,就都化成了温热的潮水。
    结婚不就是这样么?两个人看对了眼,能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就够了。剩下的,总可以慢慢来。家人之间,哪有隔夜的仇。
    安达一个人去医院做孕检时,医生指着屏幕上的小光点说:“看,心跳很好,很健康。”
    他盯着那规律闪烁的小小光芒,觉得所有事情都在往正确的轨道上发展,仿佛心里一块巨石落地。
    安老爹现在三天两头催婚。他年轻的时候因为又穷又长得不好看,讨不到老婆。后来又带上了安达这个拖油瓶,别人更加看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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