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雨把三本本子放进书包,拉链拉不上,她用橡皮筋捆住了。曹诚把她的三本本子也捆好了,放进自己的书包。
“你看慢一点,”他说,“看完了就没有了。”
“看完了可以再看一遍。”
“第二遍没有第一遍好看。”
“不会。你写的东西,每一遍都一样好看。”
他们在走廊上站着,手牵着手。六月的风很热,吹在脸上有点黏。知了在叫,很大声。整个夏天都被知了的声音填满了,吵得人听不清自己在想什么。但孙小雨听得很清楚。她在想一件事——她用两个星期写完了两本本子,是因为她每天都有很多话要说。但如果有一天,她没有话要说了呢?如果有一天,她不再写本子了,不再问“这样好吗”,不再需要他回答“很好”。那他们之间还剩什么?
“曹诚,如果我们不写本子了,会不会忘记?”
“忘记什么?”
“忘记我们现在在干嘛,忘记今天你说了什么话,忘记你站在楼下等我开灯的样子。”
“不会。”
“你怎么知道不会?”
“因为你不写本子的时候,你的眼睛在记。你的耳朵在记。你的手在记。你的每一次心跳都在记。本子只是你记的东西里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在你自己身上。”
孙小雨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心里有很多字,写的,画的,旧的,新的,洗掉了又重新写,写完了又被洗掉。但那些字从来没有真正消失。它们在皮肤底下,在血管旁边,在每一次她握紧拳头时被压在一起。
“那你呢?你用什么记?”
曹诚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那张折了无数次、用橡皮筋扎住的纸。第一张。她从第一本本子上撕下来的,上面写着她对他的第一句话。他一直留着,放在口袋里,每一天都带着。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旁边,出门的时候放进口袋里,洗澡的时候放在洗手台上,怕弄湿了。
“我用这个记。”
孙小雨看着那张纸,伸出手,摸了摸。纸已经被磨得很软了,像一块布。边缘起毛了,有的地方快破了。但它还在。他从去年秋天留到今年夏天,从第一本留到第十本,从“算”留到“是”。他会一直留着。留到纸变成粉末,粉末被风吹走,风里有她写的第一句话——“有机推断题——先确定不饱和度,再根据氢谱数据判断取代基位置。”这句话和爱情无关,和化学有关。但它是开始。是他和她之间的第一个标点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