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得很慢。不是在看自己写了什么,是在看那些字迹的变化。第一本的字很圆,很小,缩在一起,像不敢见人。第二本的字大了一些,笔画放开了,有些字的最后一笔会拖得很长。第三本的字开始有棱角了,横平竖直,不再缩着了。第四本的字变得潦草,因为写得太快,事情太多。第五本的字又慢下来了,一笔一画,每个字都写得很认真。第六本只写了一页,字迹和第五本一样认真。
六本本子,六种字迹。不是她的字变了,是她的心变了。从小心翼翼的喜欢到坦坦荡荡的喜欢,从一个人写到两个人写,从问他“这样好吗”到知道他会说“很好”。这些变化,字迹替她记住了。
她合上本子,拿起手机,给曹诚发了一条消息。「我在翻本子。」
曹诚:「翻到哪了?」
孙小雨:「第一本。你在复习册上写‘我草尼玛’的那天。我写了‘他做题很暴躁,但很认真’。」
曹诚:「你还写了什么?」
孙小雨:「我写了‘他后脑勺很干净’。」
曹诚:「我的后脑勺哪里干净?」
孙小雨:「哪里都干净。头发干净,发旋偏右,在夕阳里很好看。」
过了一会儿,曹诚发来一条消息。「你观察我多久了?」
孙小雨:「你猜。」
曹诚:「猜不到。」
孙小雨:「从你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开始。从你每天早自习第一个到开始。从你四百米跑完不休息先找水开始。从你做化学题摔笔开始。从你把‘我草尼玛’写在复习册上开始。从你——」她打了很长一段话,忽然觉得太长了,全部删掉,只打了一句。
「从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
曹诚没有回复。她等了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手机亮了,不是消息,是电话。她接起来,他的声音有点哑。
“你刚才说的那些,是真的吗?”
“真的。”
“你从第一次看到我就——?”
“不是。从第一次看到你,我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