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孙小雨没有去找曹诚。不是不想,是她觉得需要给自己一天的时间来消化这五天里发生的一切。从周二的“那我在门口等你”到周三的“我也喜欢你”到手心的句号到面馆的吸溜声到英语课本上的“你的”到饭团到手心的“好”。五天。每一天都像被按下了加速键,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发生,快到来不及想,来不及消化,来不及把每一件事都存进那个快要爆炸的文件夹里。
她需要一天。一天不出门,不看他,不和他说任何话。就在家里,躺在床上,把过去五天重新过一遍。把所有的事情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好,编上号,贴上标签,放进合适的抽屉里。她需要这样做,不然这些事情会一直在她脑子里飘着,像一堆没有归位的书,堆在过道里,每次路过都会被绊一下。
她躺在床上,开始整理。
第一天,周二。她在食堂问他“你手上怎么了”,他说“搬东西划了一下”。那是她第一次注意到他手上有伤口。第一天,她就应该注意到什么的。一个人的注意力开始往另一个人身上倾斜的时候,第一个信号不是心跳加速,不是手心出汗,是对细节的敏感度突然提高。你开始看到他左手食指上的创可贴,开始注意到他吃饭的顺序是先肉后菜再饭,开始发现他喝水的保温杯上有一道划痕。这些细节一直存在,但在“注意”发生之前,它们不存在于你的世界里。
第二天,周三。游泳馆。前台旁边。她说“为了见你”,他说“我知道”。那是她第一次说出这四个字。她原本以为说出“我喜欢你”会是最难的,但后来发现“为了见你”更难。因为“我喜欢你”是一句被说烂了的话,有无数个模板可以参考,有无数种方式可以表达。但“为了见你”不是。这是一句赤裸裸的、没有任何修饰的、直接指向行动的话。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游泳,不是为了体验券,不是因为你说的“你来找我不用券”。是为了见你。见你的脸,你的声音,你湿透的头发,你耳尖的红。
第三天,周四。教室。他坐在她旁边。他给她买了饭团。他说她名字的笔画是6、3、7。他说她的幸运数字是3。他在英语课本上写“你的”。她加了一个句号。那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多到她的大脑处理器差点过载。上午的事还没存好,下午的事就来了。下午的事还在处理,晚上的“晚安”就到了。
第四天,周五。她在本子上写他。他问她写什么,她说写你。他说“你写的这些能不能也写在我手上”。他让她写在他的手上。
第五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