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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强中干,共同促成了这个结果。
    他没有立刻动身去汴京,反而上了一道长长的奏疏。
    奏疏的核心是“变法三请”:
    一请“厘清官制,合并冗余”。建议恢复并强化“三省六部”的决策执行框架,但裁撤大量叠床架屋的闲散衙门,如将三司(盐铁、度支、户部)职能重新归入户部,强化其财政统筹能力;合并枢密院与兵部部分职能,设立“军咨府”专司军事谋划,兵部负责后勤、募兵、训练;将工部与将作监、军器监等合并,成立“工部总司”,统筹全国工程建设与器械制造。
    二请“明定章程,专设改革”。提议成立直属丞相、直接对皇帝负责的“革新总署”,下辖“财政变法司”、“吏治清厘司”、“军制整饬司”、“工商振兴司”、“学务改良司”。范仲淹任革新总署判署事(总负责人),富弼、韩琦等分领各司。旧有机构,除核心决策和执行部门外,暂时冻结,其职能由革新总署相关司署代行,以减少掣肘。
    三请“先行试点,稳中求进”。改革不搞全国一刀切,先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永兴军路、秦凤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即林启掌控的六路),以及范仲淹等人影响力较大的江南东路、江南西路,共计八路,进行“新法试点”。待取得成效,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奏疏末尾,附上了“京兆新法”的核心纲要,仅寥寥数百字,却字字千钧:
    “一曰财政货币化:统铸‘新宋通宝’,规范成色重量;推广‘官交子’,以国库储备为锚;清丈田亩,核定资产,‘火耗归公’;设‘养廉银’,厚俸养廉,重惩贪渎。
    二曰行政专业化:裁汰冗员,明确权责;行‘功绩准入’,废‘恩荫直授’(恩荫子弟需经统一考试及基层历练合格,方得授官,且仅予优待分,不直接授官);科举重实务,录才定额;行‘任期考成’,能者上,庸者下。
    三曰军事职业化:划定常备边军,专事战守;行‘募兵制’,优饷厚恤,严格操练;军工分离,军器统一制式,由工部总司统筹供给。
    四曰技术专利化:颁《格物专利令》,凡有实利于国计民生之新器物、新技艺,经核定,予发明者专营之利及重奖,以激创新。”
    最后,关于被裁汰的官员安置,奏疏提出两条路:一,可携资(按品级给予补偿)加入“宋商总会”各地分会,参与商业经营(但不得在原籍);二,可经考核,进入各地新式学堂、工坊担任教习或文书。总之,“给生路,绝后路”,朝廷养闲人、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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