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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于抬眼。夕阳最后一线光落在他睫毛上,镀出金边。她看见他眼角细纹,看见他左手无名指上一道浅白旧痕——那是当年他偷偷去县城银铺打戒指,尺寸错了,刮伤的。
    她忽然转身,朝坡下走去。
    他没追。
    她走到自家院墙边,停下,弯腰从砖缝里抠出一块青砖。砖下压着一本硬壳笔记本,封面已霉斑斑驳,边角卷曲。她翻开,纸页脆黄,第一页是稚拙的钢笔字:“陈砚学习计划表(1998.9)”,后面密密麻麻记着:数学错题、英语单词、物理公式,每页角落都画着一个小太阳,或一朵云,或一只歪歪扭扭的鸟。
    最后一页写着:“今天晚晚帮我补课,讲了三道几何题。她头发上有皂角香。我想,以后每天都能闻到该多好。”
    日期是1998年10月17日。
    她把本子递给他。
    他翻开,手指抚过那些褪色的字迹,久久不语。
    “你留着它?”他问。
    “怕忘了。”她声音很轻,“怕哪天连你长什么样都记不清了。”
    他忽然笑了。不是少年时那种朗声大笑,而是嘴角缓缓上扬,眼尾舒展,像春冰初融。
    “那现在呢?”
    “现在……”她望着他,风吹起她鬓边一缕碎发,“现在我记得你左耳后有颗痣,记得你写字爱把‘林’字最后一捺拖得老长,记得你吃辣子鸡丁必先挑出辣椒,记得你修不好我家漏水的搪瓷盆,却修好了整个村的水泵。”
    他喉结动了动,忽然单膝跪在泥地上。
    不是求婚。
    他从工具包里取出一把小铲,挖开她脚边一捧土,掏出个锈迹斑斑的铁盒。打开,里面没有戒指,只有一小撮深褐色种子,裹着干燥的苔藓。
    “藜麦种。”他说,“我从青海带回来的。最耐寒,最耐瘠,根系能扎进岩缝三米深。”
    他抓起一把土,混着种子,轻轻覆在她摊开的掌心。
    “晚晚,地记得我们。”他声音低沉,却字字清晰,“它记得你十六岁在这里哭过,记得我十八岁在这里发过誓,记得你二十岁在这里埋过一坛酒,记得我二十二岁在这里烧过一封信。”
    她低头看着掌心的土与种。一粒种子滚进她掌纹深处,像一颗微小的、固执的心跳。
    “可人会忘。”她喃喃。
    “那就重新记住。”他握住她的手,将土与种一同裹进自己掌中,“一季一季,一年一年,用锄头记,用雨水记,用麦芒刺破手指时的疼记,用晒谷场上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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