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收工,夕阳熔金,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交叠在新翻的黑土上。他忽然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几粒饱满的紫苏籽。“我娘说,紫苏耐活,不怕旱,叶子还能入药,泡水喝,治咳嗽。”他挑出一粒最大最圆的,放在我摊开的掌心,“你种,我帮你浇。”
我低头看着那粒小小的、墨绿色的籽,它躺在我的掌纹里,像一颗微缩的星辰。我抬头,撞进他眼睛里——那里没有少年人的羞涩,只有一种沉静的、近乎虔诚的专注,仿佛我掌心里托着的,不是一粒种子,而是整个春天。
我种下了它。就在那块“懒汉地”的最南头,用一块青砖做了标记。
第二年春天,紫苏真的发芽了。细弱的茎秆顶开泥土,舒展两片嫩绿的心形叶子,在风里轻轻摇晃。我每天跑去看,数它长高了几寸,添了几片新叶。陈砚偶尔路过,会驻足片刻,目光扫过那株紫苏,再落在我脸上,嘴角微扬,什么也不说,却让我整颗心都像被春阳晒透,暖得发胀。
后来,紫苏越长越旺,蔓延成一片小小的、蓬勃的绿云。我采它的嫩叶,晒干,装进粗陶罐,搁在灶台边。每次煮粥,抓一小撮扔进去,米汤便泛起淡淡的紫,香气清冽,萦绕整个厨房。
再后来,他走了。紫苏地荒了。野草重新吞噬了那片绿云。青砖标记不知被谁挪走,或是被雨水冲垮,我再也找不到当初埋下那粒种子的确切位置。
“那块地……”我喃喃道,声音发颤,“还在吗?”
“在。”他点头,目光投向东南方向,“去年,我把它重新翻了。种了荞麦。”
我心头一热,下意识往前迈了一步。
他立刻伸手,虚虚挡在我身前,掌心离我手臂仅半寸,却并未触碰:“别过去。荞麦刚出苗,土还软。”
我停下,看着他悬在半空的手。那只手,骨节分明,指腹有薄茧,是常年握笔、握锄、握方向盘留下的印记。它离我如此之近,近得我能看清他手背上淡青的血管,近得能感受到他掌心散发的微热气息。
就在这时,一阵风掠过麦田,卷起细小的尘土与麦芒,扑向我们。我下意识眯起眼,抬手挡在眼前。就在这一瞬,他悬着的手,终于落下——不是触碰我,而是轻轻拂过我额前被风吹乱的一缕发丝,将它别到耳后。
指尖擦过我耳廓的刹那,我全身血液似乎都涌向了那一小片皮肤。滚烫。酥麻。像一道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