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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父亲在电话里教我辨土的声音)、以及一张照片——十六岁的我站在晒场上,背后是金灿灿的麦堆,我咧嘴笑着,缺了一颗门牙,脚上那双红塑料凉鞋,一只鞋带断了,用一根蓝布条胡乱系着。
    我回到青禾村,住进老屋,开始收拾那片荒坡。
    没人相信我能种地。老支书叼着烟卷摇头:“晚晚啊,地不是图纸,不听你指挥。”村东头的王婶路过,探头看了眼我刨得歪歪扭扭的土沟,笑出声:“哟,城里姑娘学种地?小心锄头咬你脚!”连我家那只总爱蹲墙头打盹的玳瑁猫,也在我第一次挥锄时,倏地竖起耳朵,尾巴高高翘起,像一面写满怀疑的旗。
    我不管。
    我买来最基础的农具:一把宽刃锄、一柄短把耙、一只豁了口的铁锹。我翻地,不是按书上写的“深耕三十厘米”,而是凭手感——锄头入土时的滞涩感,拔出时带起的土块大小,翻过来的土层颜色深浅。我学着父亲的样子,抓起一把湿泥,在掌心揉、捻、搓。它在我指间渐渐成条,绕上食指,弯而不折。我笑了。原来这双手,从未真正忘记土地。
    三个月后,坡地上整出二十垄规整的田畦。我种下第一批东西:不是经济作物,不是网红品种,是父亲从前年年种的——本地糯玉米、紫皮大蒜、霜打后更甜的牛皮菜,还有,一小片薄荷。
    薄荷是特意种的。不是为了泡茶,是为了记住那杯打翻的咖啡,记住那扇蒙灰的窗,记住自己曾如何用力把自己活成一张需要反复校准的图纸。
    而就在薄荷冒出第一对锯齿状嫩叶的那个清晨,我遇见了沈砚。
    他站在坡地尽头的土路上,背着一个磨损严重的帆布包,手里拄着一根青竹杖。晨光斜斜切过他肩头,勾勒出清瘦却挺直的轮廓。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靛蓝工装衬衫,袖口挽至小臂,露出的手腕骨节分明,皮肤是久不见阳光的冷白。他没看我,目光落在坡地中央——那里,我昨夜为防野兔啃苗,用细竹枝和旧渔网搭了个歪斜的小篱笆。
    他静静看了一会儿,忽然抬脚,朝坡地走来。
    我直起身,抹了把额上的汗,手心里还沾着新鲜的泥。
    他停在我面前两步远的地方,没说话,只微微颔首。我这才看清他的脸:眉骨略高,鼻梁直而窄,下颌线清晰得近乎锋利,一双眼睛却意外地沉静,瞳仁是极深的灰褐色,像雨前积云压着的远山。右眉尾有一道浅淡的旧疤,细如发丝,不破坏整体,倒添一分难以言喻的克制感。
    “这篱笆,”他开口,声音不高,略哑,像砂纸轻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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