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军嫂们,没有一个人觉得她丢人。她们的眼睛里只有对那锅卤味的渴望和对她手艺的赞赏。
一个端着猪蹄满载而归的军嫂路过沈铭泽身边,还乐呵呵地说了句:“这小姑娘真能干,比我家那小子强多了。”
沈铭泽的拳头攥紧了,又松开。
他口袋里那五块钱,像块烧红的烙铁,烫得他手心疼。
他转身走了,步子比来时还快,几乎是落荒而逃。
林语彤的余光扫到他的背影,嘴角撇了撇,低头继续给下一个顾客称豆干。
半个小时不到,一锅卤味卖得干干净净。
林语彤数了数钱,一共卖了七块三毛五。刨去成本一块四,净赚五块九毛五。
比她写三天手抄报赚得还多。
她把钱仔细叠好,揣进兜里。
方秀兰端着一碗刚切好的卤猪耳朵过来,塞到她手里。“尝尝!你忙了一下午,自己一口没吃。”
猪耳朵切得薄,拌了点蒜末和香油,香得冲鼻子。
林语彤夹了一片放进嘴里。
脆,糯,咸香里带着一丝回甘。
是那个味儿。
“方姐,谢了。”
“谢什么,应该我谢你。”方秀兰坐在她旁边的小马扎上,压低声音,“刚才那男的,谁啊?看你的眼神不对劲。”
“一个不相干的人。”
方秀兰点点头,没再多问。她啃着鸡爪,含含糊糊地说:“这手艺,你要是去外面摆个摊,得赚翻了。”
林语彤笑了笑。
她也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