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没有说,因为他觉得小光不需要听这些。小光只需要知道,他的哥哥没有输,他的哥哥的照片不会再出现在狗肉店的招牌上,他的哥哥还是那个会陪他看夕阳、会在学校门口等他放学、会在他哭的时候舔他的脸的哥哥。这些就够了。
晚上,乐乐趴在狗窝里,把下巴搁在记忆棉垫子上,看着墙上那张写着“导演:乐乐”的奖状。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在他的白毛上,照在奖状上,照在狗肉店老板的道歉信上。沈念把道歉信放在了他的狗窝旁边,说“这是你的战利品”。乐乐觉得“战利品”这个词太夸张了,他什么也没做,就是蹲在法庭上,摇了摇尾巴,听了听顾行之说话,然后法官就判他赢了。这算什么战斗?这分明是顾行之的战斗,是法律的战斗,不是他的。
但他还是把道歉信收好了,跟小女孩的画、积极参与奖奖牌、城市形象大使的牌子放在一起。这些东西都是他的“战利品”——不是从战场上赢来的,是从生活里捡来的。每一件都代表着一个故事,一段记忆,一次成长。
乐乐把脑袋换了一个方向,耳朵垂了下来,慢慢地、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在想,这场官司结束了。不是最后一场,但希望是最后一场关于“肖像权”的。他不想再打官司了,不想再上法庭了,不想再被记者围堵了。他想做的事情,是趴在院子里晒太阳,是跟小光一起看夕阳,是帮人找猫找狗找钱包,是陪大福和泰山安静地待着。这些事不需要律师,不需要法官,不需要赔偿金。这些事只需要一条狗,一颗心,和一点点的善意。
乐乐在梦里摇了摇尾巴。
明天的太阳,应该会很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