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姐联系到了血源,不是宠物血库,是警犬基地的血源。方远征派陈屿送来了两只健康的德牧,抽了血,配了型,输进了金毛的身体里。血袋挂在输液架上,深红色的液体顺着管子一滴一滴地往下流,滴进金毛的血管里,滴进它的心脏里,滴进它正在慢慢衰竭的器官里。那些血不是普通的血,是德牧的血,是警犬的血,是那些在训练场上奔跑、在任务中追踪、在每一次考核中跑第一名的生命的血。它们在用自己的血,救一只素不相识的、在马路上被车撞了的、主人在追它的时候摔了好几次的金毛。它们不知道自己在救谁,不知道为什么要救,不知道救了之后会怎样。但它们救了,因为它们的血在它的身体里,在它的血管里,在它的心脏里,在它每一次跳动的证明里。
金毛的血止住了。血压回升了,心率降下来了,呼吸变深了。它从“快要死了”变成了“暂时不会死”,从“暂时不会死”变成了“也许能活”,从“也许能活”变成了“我在活”。它在活,在翟尤的手术台上,在德牧的血袋下,在苏糖递过来的器械里,在安姐打电话的声音里,在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蹲在墙角、抱着头、肩膀剧烈抖动的等待中,它在活。它想活,所以它活了。不是因为它幸运,而是因为它想。想的力量有多大?大到能让一只被车撞了、血流了一地的金毛,撑过三个小时的手术,撑到血源来了,撑到血管被夹住了,撑到医生对它说——“你不会死,我在。”
翟尤缝合了最后一针,剪断缝线,把剪刀放在器械盘里。他脱下血淋淋的手套,扔进医疗废物桶,转过身,看着那个蹲在墙角、浑身是血的男人。
“它没事了。它会好的。你过来看看它。”
男人站起来,走过来,走到诊台前面,看着金毛。金毛的眼睛闭着,不是昏迷的那种闭,而是睡觉的那种闭。它的呼吸很平稳,心跳很正常,体温很温暖。它在睡,在手术后的、麻醉还没完全退去的、深沉的、没有梦的、像是在一片柔软的云朵上漂浮的睡。它不知道它的主人蹲在墙角哭了那么久,不知道德牧的血在它的身体里流淌,不知道翟尤的手在它的伤口上缝了那么多针。它只知道一件事——它还活着。它还没有跟它的主人玩够。它还能在春天的时候,在草地上,在阳光下,在蝴蝶飞来飞去的地方,跟它的主人玩捡球游戏,跑累了就趴下来,把下巴搁在草地上,舌头伸出来,哈哧哈哧地喘着气,看着它的主人把球扔出去,等它去捡。
男人伸出手,轻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