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天里,他过着一种近乎奢侈的生活——奢侈不在于物质,而在于时间。在北京,他的时间是以小时为单位被切割的,每一个小时都有明确的任务,每一分钟都不属于自己。但在这里,时间变成了一条完整的、不间断的河流,他可以任意地在其中漂流,不需要考虑流向哪里,不需要担心什么时候到达,只需要感受水流过身体的温度。
每天早上,他被鸡叫醒。不是闹钟,不是电话,不是任何人工的声音,而是邻居家那只大公鸡的啼鸣。那只公鸡很准时,每天清晨五点四十,第一声啼鸣划破黎明的寂静,然后第二声、第三声,像一场小型的音乐会,指挥是那只公鸡,听众是整个县城。林北在北京的时候,每天被闹钟吵醒,闹钟的声音是刺耳的、急促的、让人焦虑的;但在这里,被鸡叫醒的感觉完全不同,那声音是自然的、缓慢的、带着生命力的,像在说“天亮了,该起床了”,而不是“快起来,你有事要做”。
起床后,他帮妈妈做早饭。说是帮,其实就是站在厨房里看着,递个碗,递个筷子,偶尔被允许搅一下锅里的粥。林妈妈不太喜欢别人插手她的厨房,她觉得厨房是她的领地,就像录音棚是林北的领地一样,别人进来可以,但不能乱动,不能指手画脚,不能质疑她的权威。林北很早就学会了这一点,所以他只是站在旁边,看着妈妈忙碌的背影,看着晨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灶台上,照在锅碗瓢盆上,照在妈妈花白的头发上。
吃完早饭,他去菜市场买菜。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项活动,因为菜市场是这个县城最有烟火气的地方。卖菜的阿姨们扯着嗓子吆喝,买菜的阿姨们扯着嗓子还价,鸡鸭鱼肉的腥味和蔬菜水果的清香味混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只有在菜市场才能闻到的味道。林北穿着妈妈那件旧棉袄,戴着妈妈那顶毛线帽,缩着脖子走在人群中,没有人认出他。在这里,他不是林北,不是歌手,不是公众人物,他只是“老林家的儿子”,是“那个在北京唱歌的孩子”,是一个普通的、不被注目的、可以自由行走的人。
下午,他写歌。院子的石桌成了他的临时创作台,吉他靠在石榴树上,笔记本摊在石桌上,笔夹在耳朵上。阳光从石榴树的枝丫间洒下来,在石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那些光影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像一个缓慢的、沉默的时钟,在提醒他时间的流逝,但不会催促他。他写得很慢,有时候一个小时只写出一句歌词,有时候一下午只弹出一段旋律,但他不着急,因为他有大把的时间,因为在这里,时间不是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