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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237年春,终南山的积雪顺着溪流消融,林场里的松柏抽出嫩绿色的新芽,风穿过林间时,带着松针与泥土混合的清新气息。十五岁的赵公明已长到近六尺高,身形挺拔如林间的青松,肩膀宽得能稳稳扛起两捆成年松木。他日常穿的粗麻布短打被伐木时溅起的树脂染出深色印记,唯有脖子上那枚祖传木尺始终干净——每天收工后,他都会用浸过温水的布仔细擦拭,尺背的“玄”字与那道浅痕在阳光下愈发清晰,掌心贴着木尺时,熟悉的暖意会顺着指尖蔓延,只是再没出现过林场遇虎时的微光,仿佛那股玄气已融入他的日常。
    这年开春,赵老实的腿疾突然加重,阴雨天里连下床都需扶着墙,更别说进山伐木。看着父亲蜷缩在炕角咳嗽的模样,赵公明主动接过家里的营生,成了林场里最年轻的主力伐木工。每天天不亮,他就背着磨得发亮的斧头出门,斧头柄上的木纹被常年摩挲得温润;直到日落西山,才拖着灌了铅似的腿回家,背上的竹筐里装着当天砍好的枯木,手里攥着几枚沉甸甸的秦半两钱——那是支撑全家生计的希望。
    当时的林场乱得像没梳过的头发。工头周疤脸只认木料数量,谁砍的树多,谁领的工钱就多,至于砍的是新树还是枯木,他从不过问。村民们为了多赚些钱,都红着眼抢着砍粗壮的新树、长势旺盛的活树,斧头落下时,连刚齐腰高的幼树都不放过。李三更是每天天不亮就钻进林子,专挑最粗的树砍,一天能砍五棵,工钱比别人多一倍,还总嘲笑赵公明“死心眼”。
    唯独赵公明不一样。他每次伐木前,都会围着树林转一圈,用祖传木尺量量树干的粗细,摸摸树皮的纹路——只挑枯木和病树下手,遇到新树、幼树,哪怕树干再粗,也会绕着走。砍完树后,他还会在树桩上刻下简单的记号,提醒自己“这片区域明年不能再砍”。有次周疤脸撞见他放过一棵碗口粗的新松,皱眉骂道:“赵公明,你是不是傻?这棵树的工钱能顶三棵枯木,留着它能当饭吃?”
    “工头,这树还小,砍了可惜。”赵公明放下斧头,擦了擦额头的汗,指着不远处一片光秃秃的山坡,“您看那片山,去年冬天被砍得一棵不剩,开春下了两场雨就滑坡,冲毁了王阿婆家和李三家的田。咱们砍树是为了过日子,不是为了断后路——现在把新树砍光了,再过几年,咱们的娃去哪砍树?山里的鸟兽去哪藏身?” 他顿了顿,又摸了摸怀里的木尺,“我爹常说,做人做事都得留余地,伐木也一样,不能把路走绝了。”
    可没人把他的话放在心上。李三扛着斧头路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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