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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峥明死后的第七日,陆砚清在寓所里收到了周怀仁的第一封信。信是通过一个走街串巷的货郎送来的,没有封口,没有署名,只有一张薄薄的纸,纸上写着一行字:“赵瑛门生,户部侍郎刘廷玉,已于三日前被灭口。死因:自缢于狱中。然其颈间有两道勒痕,一道深,一道浅。非自缢,乃他杀。”陆砚清看着这行字,看了很久。他的手不抖了——不是不抖了,是他已经学会了用左手按住右手。左手按着右手,右手握着纸,纸在他指间微微颤动着,但字是稳的,他能看清每一个字。刘廷玉死了。那个构陷陆家的人,那个伪造证据的人,那个在赵瑛的授意下把陆家拖进盐引案漩涡的人,死了。不是死在刑场上,是死在狱中。不是自缢,是他杀。赵瑛在灭口。沈峥明死了,盐引案查不下去了,那些涉案的人一个个都会被灭口,被从这个世界上去掉,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好像那些证据从来没有被写下来过,好像那个人的死从来没有发生过。他们会活着,继续做他们的官,收他们的银子,害他们的人。而那个人,死了。
    他把信纸凑近灯焰,烧了。纸张卷曲、变黑、燃烧,灰烬落在砚台里,和干涸的墨痂混在一起。他看着那撮灰烬,心里有一个念头在慢慢地成形。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是长出来的。从收到这封信的那一刻起,从看到“非自缢,乃他杀”那六个字的那一刻起,那颗种子就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长出了枝叶。他要替那个人报仇。不是用刀——他没有刀,也不会用刀。他是文人,他的刀是笔。他的笔写过密奏,写过陈情,写过辩白。他的笔可以写很多种东西——可以写弹劾,可以写揭发,可以写那些藏在暗处的人的罪行。他要写。写出那些人的名字,写出那些人的罪证,写出那些人的下场。他要让他们一个一个地倒下去,就像那个人从高高的位置上倒下去一样。他要让他们尝尝那个人尝过的滋味——被弹劾,被停职,被下狱,被砍头。他要让他们死,用他的笔。
    沈峥明死后的第一个月,陆砚清开始写字。不是陈情书,是密奏。他不再以翰林院编修的身份写了——他被停职了,被革职了,被这个朝堂抛弃了。他以什么身份写?以一个人的身份。一个被抢走了最重要东西的人。他的东西被抢走了,他要抢回来。不是抢那个人——那个人回不来了。他是抢公道。抢那个朝堂欠沈峥明的公道。那些人欠他一条命,他要他们还。用他们的命还。
    第一份密奏写的是刘廷玉。不是写他怎么死的,是写他怎么活的。活着的那些年,他收了多少银子,做了多少假账,害了多少人。陆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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