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目光从灯上移开,落在砚台上。砚台是旧的,端砚,方形,巴掌大,边角有一处磕碰过的痕迹。砚台里的墨还有半砚,是写第四份陈情书的时候研的,没有用完。墨干了,结了一层薄薄的硬壳,龟裂出细密的纹路,像干涸的河床。他看了那方砚台很久。这方砚台跟了他十年了,从江南老家带进京的。他祖母在他十五岁那年给的,说“读书人手里不能没有砚”。他一直带着,从县学到府学,从府学到国子监,从国子监到翰林院。砚台里的墨从未干过。不是没有写完字的时候,是他觉得,砚台空了,心也就空了。现在砚台里的墨干了,他没有研新的。不是不想研,是不需要研了。没有东西可以写了。那个人死了,他写给谁呢?写给皇帝?皇帝不看。写给内阁?内阁退回。写给都察院?都察院不接。写给通政司?通政司沉默。他写也没有用。那个人死了,他写什么都没有用了。他就不写了。他把笔搁在笔架上,看着它。笔是那个人送的那支吗?不是。那个人送的是墨,不是笔。那方墨还在抽屉里,没有用过。他舍不得用。那是那个人送的,用完了就没有了。他留着,放在抽屉里,和那些纸条放在一起,和那些碧螺春放在一起,和那块白色手帕放在一起,和那两半玉佩放在一起。他留着它们,就像留着那个人。他不舍得用。用了,就没了。他不用。他只用自己买的笔,自己研的墨,自己写的字。他写了很多字,写给那个人的,写给皇帝的,写给内阁的,写给都察院的,写给通政司的。他写了几万个字,把一双手写废了,把一方砚台的墨写干了,把一盏灯的油写尽了。他写完了该写的一切,说完了一切该说的话,做了能做的一切。他救不了他。他只能看着他死。他死了,他就不写了。不是不想写,是没有人可以写了。他写给谁呢?写给自己?自己看。自己看了,会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