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陆砚清就到了刑场。他不知道自己是几点从寓所出发的,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是怎么走过来的。他只记得出门的时候,天是黑的,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只有风。风从北边刮过来,很冷,吹得他的衣袍猎猎作响。他的手在袖子里,握着那半块玉佩。从那个人被捕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握着。睡觉的时候握在手里,吃饭的时候放在碗边,写字的时候压在砚台底下。他没有松开过。不是不想松,是不能松。松开,他就握不住那个人了。那个人在诏狱里,握着另半块玉佩,等着他。他握着这半块,告诉他——我在,我在来的路上,我很快就到。你等着。他等了三个月。从夏天等到秋天,从七月等到十月,从收到那份公文等到今天。他等了三个月,等到了这一天。十月初九。那个人被斩立决的日子。
刑场在菜市口,是京城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平时这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小贩的叫卖声、马车的辘辘声、行人的说笑声,混成一片嗡嗡的喧嚣。但今天,这里安静得像一座坟墓。天还没亮,刑场周围已经站满了人。不是来看热闹的,是来看他死的。他们听说有一个锦衣卫都指挥使通敌叛国,今天要在菜市口砍头。他们来看看那个人长什么样,看看他害不害怕,看看他会不会哭,会不会求饶,会不会在刀落下来的时候尿裤子。陆砚清站在人群里,没有人认识他。他被停职了,被禁足了,被这个朝堂抛弃了。他的官袍被收了,乌纱被摘了,银带被解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穿着一身灰色的旧棉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