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他铺开一张纸,开始写第二份陈情书。不是第一份写得不好,是皇帝没有看到。他要让皇帝看到,用不同的渠道,用不同的方式,用不同的措辞。第一份递到了御前,被淹在成堆的奏章里了。第二份他要递到内阁,让内阁票拟,让内阁呈送。内阁首辅是赵瑛,赵瑛恨不得沈峥明死,不会让这份陈情书递到御前。但陆砚清不在乎了。他不在乎赵瑛会不会看到,不在乎赵瑛会不会压下来,不在乎赵瑛会不会在御前进言说“陆砚清与沈峥明私交甚笃,其陈情书不足为信”。他不在乎。他只要写。写出来,递上去,让该看到的人看到。皇帝看不到,内阁看得到。内阁压下来,都察院看得到。都察院不接,通政司看得到。通政司石沉大海,天下人看得到。他可以把这份陈情书贴在大街上,贴在午门前,贴在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能看到的地方。他可以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沈峥明是被冤枉的。他不在乎自己会被治罪,不在乎自己会被下狱,不在乎自己会被杀头。他只要那个人活。那个人活着,他就能继续写。那个人死了,他就不写了。不,他还会写。写那个人是怎么死的,写那些人是怎么害死他的,写这个朝堂是怎么吃人的。他会一直写,写到死。
第二份陈情书写了二十页。不是写不了更多,是不需要更多。第一份已经把所有的事都写清楚了,五十页,一万多字,把沈峥明从第一次出现在文书房门口到最后一次站在他寓所门口,一桩桩、一件件、一字一句地写了下来。第二份只需要写一个意思——“沈峥明无罪,证据系伪造,请内阁票拟呈送御前。”他写完了,封好,盖上印章。叫来如意,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