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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在衣袍下面凸起,像两片薄薄的刀。他的头微微低着,步子不快不慢。和从前一样。
第三份陈情书写了三页。不是写不了更多,是不需要更多了。第一份写了五十页,第二份写了二十页,该写的都写了,不该写的也写了。第三份只需要写一句话——“沈峥明无罪,请都察院代呈御前。”他写完了,封好,盖上印章。叫来如意,让他送到都察院。
如意接过信封,看着陆砚清的脸。那张脸已经不像人脸了,瘦得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他的眼睛红着,干着,没有泪。他的嘴唇裂着,血痂结了又裂、裂了又结。他的手肿着,红着,弯着,伸不直,握不拢。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也许还能再写一份,也许两份,也许三份。写到不能写为止。
如意没有说“不要去”,没有说“没有用的”,没有说“大人您歇歇吧”。他把信封揣进怀里,转身走了。他知道都察院不会接,知道这份陈情书会像前两份一样被退回,知道陆砚清会继续写第四份、第五份、第六份,写到他的手彻底废了、眼睛彻底瞎了、人彻底垮了。他知道。但他不能拦他。因为他知道,他不写,他就会死。不是身体死,是心死。那个人死了,他的心就死了。他活着也是死了。他写,至少心还跳着。
一个时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