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了伤,他不会把沾了自己血的纸放在陆砚清的案头——因为那样会暴露他的伤势,会让陆砚清担心。不,他不会。这页纸上的血,是别人的。是那个抢走这页纸的人的。
    陆砚清想象着那个画面。深夜,某个地方——也许是北镇抚司的暗室,也许是某条无人的巷子,也许是某个他不认识也永远不会知道的地方。沈峥明找到了那个偷走卷宗的人,拿回了这页纸。那个人也许反抗了,也许没有。也许沈峥明拔了刀,也许没有。但最后,纸回来了,血留在了纸上。不是沈峥明的。
    他把那页纸翻过来,看背面。背面没有血迹,干干净净的,只有泛黄的纸面和细微的折痕。在纸张的最边缘,有一道极淡的炭笔痕迹——两道交叉的斜线,上面一个点。存疑,需查证。沈峥明在把这页纸塞进门缝之前,重新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然后用炭笔做了记号。他的工作方式,从头到尾,一丝不苟。
    陆砚清把正本和他的默写稿并排放在案上,逐字核对。没有出入。他记得的每一个数字、每一个名字,都和正本一模一样。他闭着眼睛,把那页纸的内容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确认自己不会忘记,然后拿起正本,走到书架前,把它插回了那册卷宗里。第八页,第七页和第九页之间。装订线已经断了,他找了一根针和一团线,把那一页重新缝了进去。他缝得很仔细,针脚密密匝匝的,和原来的装订方式完全一致。缝好之后,他把卷宗放回书架,回到案前。
    默写稿还在案上,压在砚台底下。他把默写稿取出来,看了最后一眼,然后把它凑近灯焰。
    纸张的边缘碰到了火焰,先是卷曲,然后变黑,然后燃烧起来。火舌舔舐着纸页,把那些字一个一个地吞掉——日期,名字,数字,经手人。火光在他的瞳孔里跳动着,把整间屋子映得忽明忽暗。他拿着那张燃烧的纸,看着它一寸一寸地变成灰烬。纸烧到手指跟前的时候,他才松手,最后一点纸灰飘落在砚台里,落在干涸的墨汁上,变成一小撮黑色的粉末。
    他不需要这张纸了。因为他已经把那些内容刻在了脑子里——不是记在脑子里,是刻在脑子里。刀刻的那种刻,每一笔都带着力道的,抹不掉的。就算他有一天老了,脑子糊涂了,他也不会忘记这些数字,这些名字。因为它们不是他主动记住的,是有人用一页沾血的卷宗,把它们烙进了他的记忆里。
    做完这些,他用手指把砚台里的纸灰和干墨搅在一起,研了些水,化成一滩灰黑色的泥浆。然后把砚台洗干净,重新研了一池新墨。干干净净的,像是那页纸从来没有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