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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铃响的时候,沈见微正把摊了半桌的课本往帆布书包里塞。
    苏曼瘫在她旁边的座位上,下巴重重搁在桌面上,手里百无聊赖转着钢笔,转一圈,卡一下,再不死心转一圈,心思全不在笔上。
    “今天赵竞来接你?”
    “嗯。”
    “那我跟你一块儿下去,我去鼓楼买栗子。”
    两个人踩着木楼梯咚咚咚下了楼。午后的秋阳从梧桐叶缝里筛下来,碎成满地晃眼的金斑,风一吹,那些光斑就在青砖地面上滚来滚去。
    校门口的学生三三两两往外涌,沈见微站在门廊底下往巷口扫了一眼——赵竞的黑色轿车还没影。
    “今天怎么迟了。”苏曼看了看表。
    “可能路上堵。”
    沈见微把书包带子往上提了提,正要低头理一理被风吹乱的蓝绸带,一个清润又带着喘的声音从身侧飘了过来。
    “沈同学。”
    顾清和已经稳稳站在她面前了。还是那件熨得没有一丝褶皱的灰色毛料长衫,袖口的银扣在午后的阳光里闪了一下细碎的光。
    他手里紧紧攥着个米黄色信封——纸质、烫金边都和上午递的那封分毫不差。他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额上蒙了一层亮晶晶的细汗,鬓角的碎发都被打湿了,气息还没喘匀,脊背却已经挺得笔直,像一杆被风吹歪了又硬生生掰回来的青竹,浑身上下都写着“紧张又郑重”。
    “这个给你。”他把信封往前一递,指尖微微发颤,“上午回去就动笔改了,磨了一下午,前前后后改了三遍。”
    他说“改了三遍”的时候,语气里是一种近乎笨拙的老实巴交的郑重。
    那种郑重,天底下大概只有两种人会有:一种是战战兢兢交期末作业的小学生,一种是捧着婚书上门的新郎。
    顾清和心里大概把自己归成了第二种,可看他额头上那层亮晶晶的汗、抖个不停的指尖,在场的人只会觉得,他活像个怕作业不合格被老师打回的小学生。
    苏曼的指甲悄无声息地掐进了沈见微的胳膊里,力道越来越重。
    顾清和见她不接,又把信封往前递了递。
    整个人都往前倾了半寸,耳朵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从耳垂往上洇,快得像一滴红墨砸进了清水宣纸上,瞬间就晕开了半张脸。“第四稿其实也写了,但我觉得第三稿更好。第四稿改了一个字,又改回去了。”
    苏曼的指甲彻底嵌进了沈见微的胳膊肉里,疼得她差点嘶出声。
    沈见微接过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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