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长庆的那杆长枪从银亮砍成了暗红,每一次挥出去,都带起一蓬烫人的血雾。
高锦本不该在这儿。可城墙根下挤满了民夫和伤兵,他实在放心不下,便也守在了离豁口不远的地方。
就在萧长庆一枪挑飞一名胡骑、长枪却被那人临死死死攥住的一瞬。一个膀大腰圆的胡兵,从塌掉的箭垛后头猫腰钻出,举着一柄狼牙棒,照着萧长庆毫无防备的后脑,狠狠砸落。
萧长庆没看见。四下的兵卒,也没一个来得及。
只有高锦看见了。
那一刻,他脑子一片空白,身体却比脑子先动了。
前世,每当那身憋在会议室、谈判桌上、连轴转攒下的戾气快要炸开,他不喝酒、不躺平,他钻进拳馆打泰拳,去橄榄球场上玩命地冲撞、把人一个个掀翻在地。那种把满身狠劲,全砸进血肉里的本能,早刻进了灵魂。
此刻,它回来了。
高锦没去够那柄棒,够不着。他像一颗出膛的炮弹,骤然低身、加速,一肩狠狠撞进那胡兵的腰胯。
橄榄球场上最凶的一记擒抱,把那座铁塔似的汉子,连人带棒,掀翻在地。
胡兵刚要翻身,高锦已欺身压上,一膝死死顶住对方持棒的手臂,一记泰拳的肘,狠狠砸在那张错愕的脸上。又一记。又一记。
骨头碎裂的闷响。那胡兵抽搐两下,不动了。
高锦撑着地、喘着粗气爬起来,一身灰袍被血浸透,分不清是谁的。直到一股温热顺着眉骨淌下来、糊住半只眼,他才惊觉,方才那一记擒抱,狠狠撞上了塌垛的断木,自己额角磕开了一道深口子,血正往外涌。
可他顾不上,只低头看着自己发颤的关节磨破的手,竟有一瞬的恍惚。
穿来这鬼地方,他头一回,亲手要了一条人命。
但胡兵不死,他的甲方爸爸就得死。
这破班,上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他抹了把掉进眼睛里的血,笑容里带了点自嘲。
萧长庆这时才腾出空回头,正撞见这一幕:那个被满营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灰袍文弱书生,跨在一具脑浆迸裂的胡兵尸身上,胸口剧烈起伏,那双眼睛,闪着没熄灭的戾气。
将军目光一凝,他张了张嘴,到底一个字没说。下一瞬,反手一枪,把另一个扑向高锦后背的胡兵,钉死在地。
两人背抵着背,喘着粗气,谁也没出声。
城头血流成河,箭垛被尸首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