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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韶美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
    那时候她还在卫校读书,宿舍在六楼,没有电梯。每天爬楼梯累得半死,她和室友们约好,毕业以后一定要找个有电梯的工作。
    后来她毕业了,分配到一家小医院,没多久就辞职了,去了药房。药房在一楼,不需要爬楼梯。
    程兴平开出租车那几年,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候半夜接到电话也要出门。她从来不问他去哪,也不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回家,吐了一地。她收拾干净,给他倒了杯温水放在床头,然后去次卧睡了。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看见床头那杯水,端起来喝了一口,凉了。
    “你怎么不叫我?”他问。
    “叫你干什么?”她说。
    “帮我倒杯热的。”
    “你自己不会倒?”
    他没再说话。
    后来他再喝醉,床头那杯水永远是凉的。
    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觉得,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喝醉了就喝醉了,吐了就吐了,第二天难受也是自找的。
    现在想想,她也许错了。
    也许有些人是需要被照顾的,需要有人在他难受的时候倒一杯热水,需要有人在他睡不着的时候陪他说说话,需要有人在他害怕的时候告诉他没事的。
    但程兴平从来没有跟她说过他害怕。
    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他半夜翻垃圾桶捡出一个药瓶,然后跑去报警。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他觉得她可能和张朝军的死有关。
    他什么都没有说。
    他只是半夜偷偷摸摸翻垃圾桶,然后偷偷摸摸跑去派出所,像做贼一样。
    她站在厨房里,看着窗外黑沉沉的夜色,忽然觉得鼻子发酸。
    不是为程兴平哭。
    是为自己哭。
    因为她现在才发现,她和程兴平过了十几年,居然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彼此。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不知道她在做什么。他们像两条平行线,在同一张床上躺了十几年,却从来没有真正交汇过。
    这个念头像一把钝刀,一下一下地割着她的心,不疼,但难受。
    她擦干眼泪,走出厨房。
    客厅的挂钟还在走,滴答滴答的,像一个人的心跳。
    她站在挂钟下面,仰头看着那三根指针。时针指向十一点,分针指向七,秒针一圈一圈地转,永不停歇。
    程兴平死了,这个钟还在走。
    她忽然觉得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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