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他是一分也存不住的。只要拿到手,揣在怀里还没焐热,他就坐不住了。必定要呼朋引伴——叫的也是附近几个村和他一样的懒汉闲人——晃晃悠悠,走上十几里山路,去密云县城。
进了城,找个门脸不大、油污满墙的小酒馆,一屁股坐下。叫上两盘最便宜的小菜——花生米、拌黄瓜,或者一碗猪头肉,那就算开大荤了。打上两角散装白酒,几个人就能滋溜滋溜喝上半天。吹牛,侃山,骂街,眼睛贼溜溜地往过路的大姑娘小媳妇身上瞟。直到兜里最后一个子儿被酒馆老板抠走,才算完。
然后,带着一身劣质白酒的呛人味儿,醉眼惺忪,脚步虚浮地,沿着崎岖的土路往回晃。这一天,就算没白过。
这天下午,王富贵又收到了邮递员送来的汇款单。姐姐王桦寄来的。他撇着嘴,晃晃悠悠去公社取了钱。到手一数,脸就拉下来了。
两块三毛钱,外加两斤半粮票。
“呸!”他冲着地上啐了一口浓痰,脸色阴沉,“这败家娘们!越来越抠搜了!以前好歹还有个三块五块,这次就这点?够干啥的?”
他捏着那几张皱巴巴的毛票,心里一股邪火往上窜。骂骂咧咧,把王桦和姚志刚祖宗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可钱再少,也是钱。一个人去就一个人去吧,酒瘾上来了,挡不住。
他也没回家,揣着钱,叼着根草棍,耷拉着肩膀,一个人往县城方向溜达。
到了老地方,还是那个小酒馆。一个人喝酒没意思,他只要了一角最便宜的白酒,一碟盐水煮黄豆,靠着油腻的墙壁,闷头喝起来。脑子里想的却是,下次得让爹妈给姐姐捎信,骂她一顿,这点钱够谁花的?他在城里看见人家穿着的确良衬衫,可精神了……
天色就在他有一口没一口的磨蹭中,渐渐暗了下来。冬日天黑得早,出了酒馆,冷风一吹,那点劣质白酒的后劲有点上头,脑袋晕晕乎乎,脚下发飘。
县城通往王家村的土路,蜿蜒在丘陵之间。路两边是光秃秃的田埂和一片片小树林,这个点,路上已经没什么行人了。远处村庄亮起零星的灯火,像是蛰伏在昏暗大地上的萤火虫。
王富贵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嘴里胡乱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转过一个弯,前面不远处的路边,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是个女人的背影。
就着天际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