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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六年七月。刑部复核一桩蒲州报上来的妖言案,发现了别的东西。
    案子是蒲州州府判的。一个乡下私塾先生给几个老农念了几句流言,里正听见了告到县衙,县衙报到州府,州府按律判了杖刑。
    案卷照例送刑部复核。这种案子刑部每年要复核几十桩,大多是乡野闲汉酒后胡扯,打一顿板子就结了。
    复核的书吏姓郑,做了十几年案卷,经手的卷宗堆起来比他个子还高。他翻这份蒲州案卷的时候手指在供状上停住了。
    供状上抄录了私塾先生念的那几句流言,措辞讲究,文理通顺。里面有两句话沾着边务和赋税的旧账,一句关于边军轮调,一句关于常平仓出陈易新的损耗,不像是乡野随口能编出来的。
    郑书吏把流言那几行字又看了一遍。他见过乡下乱传的妖言,大多是鬼神托梦、真龙转世之类,用词粗鄙,逻辑不通。这几句不同,每一句都掐在制度的关节上。他摘了一片桑皮纸把疑点写清楚,夹在案卷里递了上去。
    刑部尚书姓刘,看过条子把案卷调出来从头翻了一遍。蒲州州府的审判没有问题,按律杖刑也合适,但流言的源头在哪,案卷里没有追。他派人去蒲州把那个私塾先生押来长安重新审。
    蒲州到长安走了四天。差役押着人犯进了刑部大牢,私塾先生五十来岁,干瘦,穿一件灰布长衫,衫角磨破了露出里面的麻线。他跪在刑部大堂上,两条腿不停打颤。刘尚书把惊堂木拍了一声。
    “那些话是谁教你的。”
    “回大人,是一个外地人路过蒲州,在村口歇脚时说给草民听的。”
    “你收了人家什么东西。”
    “收了几十文钱。他让草民把话念给村里人听。”
    “那人长什么样。”
    “记不清了。只记得口音不是蒲州本地人,像是河北道那边的。”
    “他给你留了什么东西没有。”
    “有。给过一封信。”
    “信在哪。”
    “草民藏在房梁上了。”
    刑部差役按他说的地址赶回蒲州,在他家房梁上找到了那封信。信是一片帛布,叠成四方块塞在梁缝里,表面什么也没有。帛布带回刑部,郑书吏把它铺在案上,打了盆水浸湿对着烛火看,什么也看不见。他把帛布举到烛火上方慢慢移动,帛布受热之后表面开始显出东西。字迹从无到有,颜色从淡黄变成褐色,从褐色变成黑色,一行一行浮了出来。米汤写字这法子他知道,淀粉遇热炭化显色,不是什么新奇手段,但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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