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东写了一个多月。他从四月写到五月,改了七稿。第一稿写得最厚,把羁縻州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形都列了进去,结果列得太细,细到连魏徵都说这不像疏,像账本。任东把第一稿揉了,重新铺纸。
第二稿他换了个写法。先把大理寺案卷和吏部文状并排放在桌边,再翻看拓跋赤辞案的卷宗,把“杀人与偿命”这四个字写在纸面最上方。然后又翻看鄯州边市条陈中赵明义标注的“违约处置”那一条对照。两份文书一个说的是人命,一个说的是交易,但里头有一根线是通的——规矩定下来,就一定要有人守着它落下去。他把这一行字划掉了,在旁边重新写了一行。
政事堂里很安静。房玄龄每天来看一次,有时候站着看,有时候坐下来从头到尾翻一遍。他翻到第三稿时,发现任东把“命盗重案归朝廷派员司主审”改成了“命盗重案由都督会同朝廷驻派员司合议”。他指着这一行问任东,为什么改。任东说,都督如果不参与审理,他会觉得朝廷不信任他。房玄龄想了想,说那驻派员司有没有否决权。任东说,有,否决之后报大理寺裁断。房玄龄说那就写清楚。任东在条款下面加了一行小字:驻派员司有否决之权,否决后报大理寺裁断。
魏徵是五月中旬来看的。他拿的是第六稿,看完之后在“部落俗务仍由都督依党项旧例处理”这一条旁边用笔点了一下。他说这条写得好,羁縻州的规矩不能全按《唐律》来,得给他们留自己的东西。
他又往后翻,翻到“新任都督由党项内部推举,报朝廷册封”时皱了一下眉。他问任东,如果推出来的人朝廷不认怎么办。任东说,那就再推。魏徵又问,如果推了三次朝廷都不认怎么办。任东放下笔,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就得朝廷自己派人去了,但那样羁縻就不叫羁縻了。
魏徵没有再问。他把第六稿放在桌上,说这条留着,以后再看。任东把第七稿也就是最后一稿誊清之后,房玄龄拿去给李世民看。李世民在偏殿里看完,提笔批了一个“可”字。那个“可”字的最后一横拖出去很远,收笔时笔锋斜着带出去,在纸面上划出一道细细的朱砂痕。
贞观六年五月末,拓跋赤辞案依《诸羁縻州理法疏》审结。大理寺定在东市公开行刑。
东市是长安商人最密集的地方。刑场设在十字街口,用木栅栏临时围出一片空地。栅栏的木桩是现打的,桩头还带着斧子劈过的毛茬。差役在栅栏四角各站一人,每人手里握一根水火棍,棍头杵在地上。栅栏外面围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