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的嫁妆。不是你的东西。”
“可是哥说了——”
“周衍没有资格动我的嫁妆。那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拿了,叫侵占。”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
周敏的语气变了,变得有点硬。
“嫂子,你这话说的,一家人至于嘛。不就几件首饰——”
“明天之前。”
我挂了。
我知道她不会主动还。
这种人你跟她讲道理,她觉得你小气。你跟她讲法律,她觉得你翻脸。
她从小被周国强惯大的,要什么有什么,别人的东西拿起来用,理所当然。
第二天我等了一天。
周敏没来,也没联系我。
周衍倒是打了个电话来。
“念念,敏敏说那个手链她很喜欢,要不你让她戴着,回头我给你买个新的?”
我深吸一口气。
“周衍,我再说最后一遍。”
“那只镯子是我奶奶的遗物。不是钱能买的。”
“你买一百只新的也不是那一只。”
“你到底懂不懂?”
他沉默了几秒。
“那你说怎么办?敏敏不肯给。”
“不肯给就不肯给了?”
“我也没办法,她是我妹——”
“行。”
我说行的时候,他大概以为我妥协了。
“那就好——”
“我去找律师。”
“你——什么?”
“你听清了。”
我挂了电话。
当天下午我请了假,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是同事推荐的,说这家做婚姻家事的案子多。
律师姓方,四十来岁,戴眼镜,说话很直。
我把情况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他听完,翻了翻我带过去的材料——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购房合同复印件。
“首付全部你出的?”
“对。”
“有转账记录?”
“有,全部都有。”
“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买的?”
“结婚后。”
“那按婚后共同财产算,但出资比例会作为分割依据。产权人现在是你公公和你老公?”
“对。”
“你公公出了多少钱?”
“零。”
方律师推了一下眼镜。
“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