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把那边的米仓搬过来,哪怕国内遭灾遇荒,大周也能端坐中军帐,气定神闲。
手里有粮,心里才不打鼓,这话一点不虚。
不谈什么万世功名的大话,单为子孙后代着想,沈凡对征商税、矿税这事,愈发坚定。
他甚至已在琢磨更深一层的税改。
念头很朴素:“眼下百姓穷,不如学学前世的个税思路,搞个‘累进地税’?”
税额随地多寡浮动,既不会猛抽穷人,又能逼大户多担一分。
当天他就捋出一套粗纲:按人均占地分档收税——
五亩以下免征或轻征;五到十亩略提一档;十到二十亩再加一档;二十到五十亩又升一档……层层递进。
他笃信,这套办法能实实在在掐住土地兼并的喉咙。
当然,漏洞也不是没有:地方豪族肯定耍花招。
比如沈三坐拥千亩良田,为少缴税,硬把地契拆成几十份,挂到族人、乡邻名下,一人百亩,税就轻了大半。
可这里头藏着两个死结:
第一,沈三若不给好处,族人和乡亲凭什么替他扛名、担风险?
第二,地挂别人名下,就不怕人家反手吞了田、赖了账?
过去百姓逃税,常把地托给举人老爷代管——可人家为啥肯接?还不是每年白拿两成收成?
那现在您沈三老爷要把自家田产挂到俺名下,是不是也该分俺两成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