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当兵,就在村里种地,安安稳稳的,晓梅嫁给他,日子不会大富大贵,但两个人能天天在一起,不用担惊受怕,不用两地分居。”
她转过头,看着苏慕晴。
“你不一样。你选的是锋儿,选的是军人,你以后的日子,会比晓梅难得多,所以做决定要慎重,我不想你们最后变成一对怨侣。”
苏慕晴听进去了,她知道陆映红是真心为了她好,才会对她说这些,若不然,她身为陆承锋的家属,怎么也该偏心向陆承锋才对。
“陆姨,”她抬起头,看着陆映红,“我知道。”
“这些我都想过的,说起来,我和承锋是一样的人,让我们走到一起的也是同样的特质,你放心吧陆姨,我们不会的。”
陆映红看着苏慕晴,看了很久。然后她忽然笑了一下,
“你这孩子,”她说,“和当年的我,真像。”
但是她也没有说更多,“你这手医术,也别埋没了,好生学着,等再过几年,这场变动肯定会过去的,那时候就有奔头了。”
苏慕晴有些讶异,“陆姨,你怎么知道这场运动会过去啊?”
陆映红却只是笑了一下,“余毒总有扫清的时候,混乱总得恢复秩序,我们还需要教育,需要很多很多人才,所以肯定会恢复的。”
她说得很平淡,像是在说“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一样自然。
苏慕晴看着她,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敬佩。
这个女人,在北大荒的这个小村子里,守着一个小小的卫生室,日复一日地给人看病,看起来和千千万万个乡村医生没什么两样。
但她的眼睛,看得很远。
晚上的时候,她照例还是去了小公寓一趟,看看陆承锋怎么样了。
永恒的晴光从落地窗倾泻进来,把整个客厅照得白晃晃的,陆承锋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
他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左肩的纱布拆了,只贴了几块透气的敷料,右前臂的弹片伤也愈合了,新长出来的皮肤还是粉红色的,和周围的肤色不太一样。
他听见动静,抬起头,看见是她,嘴角弯了弯。
“回来了?晓梅他们走了?”
“走了。”苏慕晴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
陆承锋看了她一眼,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