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国的网络被拆掉了。
协会的登记被撤销了。
在职干部被处分了。
但钱呢?
那些被企业交出去的会费、书费、培训费、审价费——六千万——被冻结在五个不同的银行账户里。
按照常规做法,这些钱属于“涉案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国库。
两个字,听着很正义。
但林度琢磨了一晚上这两个字。
国库收了这六千万,然后呢?
进了国库的钱,变成一行数字,沉进那个庞大的财政蓄水池里。
拨到教育上?拨到医疗上?拨到修路上?
都有可能。
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些交了钱的企业老板,一分都拿不回来。
他们被人拿刀子割了七年的肉。
现在刀子被缴了,肉呢?
肉被国库吃了。
这算什么正义?
林度坐在宾馆的桌子前,面前摊着《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
翻了半天。
找到了一条缝。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处罚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行为所获取的财物,依法予以退还。”
退还。
法律上有路。
但路很窄。
因为这条路上,至少卡着三个关卡。
第一关,财政厅。
涉案资金走退赔程序,需要省财政厅出具同意函。
第二关,审计。
退赔金额需要逐笔核对,确认哪些是合法收入、哪些是违法所得。六千万的账,至少需要一个月。
第三关,纪委。
部分资金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所得,退赔程序不能影响后续的司法追缴。
三关都得过。
一关卡住,钱就出不来。
林度第二天上午七点就开始打电话。
第一个电话打给省财政厅。
接电话的是预算处。
“林主任啊,这个事情比较复杂,涉及到非税收入的科目归集问题,我们得研究研究——”
“多长时间?”
“这个……至少得走一轮部门会签——”
“王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