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建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建立司法体系。
宪法写得很清楚——司法独立,三权分立。但纸上写的东西,落到地上是需要时间的。
沈康找到我,带着一沓厚厚的文件。
"主席,司法体系的事,我想跟您汇报一下。"
"说。"
"我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建最高法院,定在密支那。最高法院是终审法院,所有重大案件,最终由最高法院裁决。第二步,建地方法院,每个县设一个。第三步,建民族巡回法庭,专门审理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由各族法官组成合议庭。"
"法官从哪来?"
"一部分从部队转业的军官里选,这些人懂纪律、有威望、办事公道。一部分从华侨里招,尤其是有法律背景的华侨律师。还有一部分从各族知识分子里培养——先当书记员,跟着老法官学,学几年之后再当法官。"
"培训呢?"
"我打算办一个司法培训班,学制一年。从各族里选拔年轻人,学法律、学规矩、学判案。一年之后,考核合格,分配到各地当法官助理。再干两年,考核合格,转正当法官。"
"好。"我看着他,"还有什么?"
"还有法律体系。目前咱们只有一部宪法,具体的刑法、民法、诉讼法、民族法,都还是空白。我建议尽快起草颁布,让法官判案有法可依。"
"起草的事,你牵头。各族代表参与。三个月之内拿出初稿。"
"明白。"
司法培训班的第一批学员,一共有三十个人。有华侨律师、有部队转业的军官、有各族选送的年轻人。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但有一个共同点——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培训班的教官,是沈康从华侨律师里请来的一个老先生,姓周,快六十了,在缅甸当了几十年律师,英国人、日本人的案子都办过,经验老到。
周先生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三十个学员,第一句话是:"你们来当法官,不是来当官老爷的。法官是判案子的,不是管人的。判案子要讲法律、讲证据、讲良心。不讲法律,不如去当土匪。不讲证据,不如去算命。不讲良心,不如去卖红薯。"
学员们都笑了,但笑完之后,都坐直了。
一个克钦族的学员举手。"周先生,要是判案的证据不足,怎么办?"
"证据不足,就不能判。宁可放走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这是司法的底线。"
另一个掸邦的学员问:"要是当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