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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方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出发地点是兰姆伽东北侧的一处山口,终点是印缅边境线上一个叫那加的小村子。那加村东侧约三公里处,有一个日军的小型据点——根据岩吞那边传来的情报,驻扎着鬼子一个小队,约四十人,配备一挺九二式重机枪和两具掷弹筒。据点建在山坡上,控制着通往边境的唯一一条骡马道。这个情报倒是和美军所侦察到的情报差不多,只不过岩吞的情报更加详细。
    秦山根据美军教官布置的考核任务所拟定的计划是:獠牙中队全员从山口出发,负重四十公斤,携带模拟弹药和三日口粮,穿越原始丛林,在规定时间内抵达那加村外围。然后以实战标准突袭日军据点,端掉它,再撤回指定集结点。全程七十二小时。超时算失败。据点没端掉算失败。伤亡超过百分之十算失败。
    “这他娘的不是考核。”王涛说,“这是实战,秦山这个小子脑子有病吧,还在美军教官的基础上给自己加料,他以为他手底下都是一群金刚不坏的种嘛。”
    我没理王涛的喋喋不休,自顾自的拿起笔,在方案上签了字。
    王涛看着我,欲言又止。
    “獠牙是刀。”我把方案递给他,“刀不磨,会锈。”
    出发那天,凌晨四点,天还没亮。山口的风从北边吹过来,带着原始丛林特有的腐叶和潮湿的气味。獠牙中队一百二十人列队站在黑暗中,没人说话,只听见风声和远处不知名的鸟叫。
    他们的装备整齐得像用尺子量过。汤姆逊冲锋枪挂在胸前,备用弹匣插在战术背心里——那是我让被服厂自己缝制的,比美军的标准装具更贴合丛林作战的需要。巴祖卡火箭筒拆成两截,由正副射手分别背负。狙击步枪裹着防水布,绑在背囊侧面。每个人的脸上都涂了伪装油彩,黑一道绿一道,在黎明前的微光里,像一群从丛林里长出来的幽灵。
    秦山站在队列前,扫视了一遍他的队员。
    “任务都记住了?”
    一百二十人齐声应道:“记住了!”
    “七十二小时。无补给。端掉据点。活着回来。”秦山的声音不大,但像石头砸进水面,“有没有人想退出?”
    没人说话。风声更大了。
    “出发。”
    一百二十人依次隐入丛林,像水渗进沙子,无声无息。最后一个队员的身影被树影吞没的时候,东边的天刚泛起鱼肚白。
    我和秦山回到师部,守着电台。七十二小时,电台会保持静默——獠牙在任务期间不主动发报,以免暴露。只有在端掉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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