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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信的开头是:【写于女儿十二岁,一个没什么风的夜晚。】
    江愉枝眼神微顿了一下,这比起一封信更像日记。
    酒店的光是暖光,现在洒在她手上拿着的有点泛黄的纸张上面,边缘处有点发硬发脆。
    在称呼上,妈妈也很少叫她女儿,大多时候都是叫她全名,旁边的外婆还在眼巴巴看着,期待江愉枝说些什么,她的眼神继续向下走,道:“我等下看完了跟您说。”
    下面有一大团文字,字迹很舒展漂亮。
    【心情烦躁,在洗完今天的碗之后。
    江正华又说外面有什么应酬没回家,我今天带女儿去了海洋馆,其实是我自己想去的,但我骗她说这是幸福的小孩都会来的地方。她在海洋馆里面笑得很开心,吃饭的时候我给她买了蛋糕,我们插上蜡烛,许愿。
    她在昏黄的烛光下大声念出她要我幸福,我说她真是个傻孩子,说出来就不灵验了。
    女儿马上就闭嘴,还偷偷睁开眼睛偷看我,说刚刚那个其实是她骗许愿之神的,真正的愿望她现在再想。 】
    ...江愉枝眼神落下去,自己都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和妈妈去水族馆这个她记得,但其它的全都忘了,现在看上去倒像是在看一段故事。
    【算下来今天是江愉枝的十二岁,也是我结婚的第十四年。七年之痒如果很过分的话,那么我现在就是十四年之痛。我的青春在我度过十字开头的数字之后就加快速度流过我了,我时常看着女儿的脸会恍惚,这十四年我都获得了什么。
    我获得了长出茧子的手和满手水泡出来的水痕,失去了我身体和心灵的敏感;我获得了房子的支配权和可以庇护我的地方,失去了外面更大的世界;我获得了一个真的很可爱的女儿,失去了我的自我。
    自我到底是什么,我这几天一直在想,自我的程度要到什么地方,拥有婚姻和女儿是不是意味着我必须失掉一部分的自我。
    我在我的前半生带着一身蛮劲用力闯出来了,中途我遇见江正华,说实话我当时的确被他打动了。我放弃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爱好成为了一个在家里只供观赏的花瓶,花瓶上面最大的一支花是由沙发底下怎么清扫也清扫不掉的羽状灰尘构成的,花纹是马桶总要定时清理的黄色尿渍,我的王国是家里的一切,周围全是乱七八糟的瓷片,瓷片,瓷片。
    结婚后,我是被加冕的花瓶王妃,我是女儿的母亲,是江正华的妻子,是江夫人,是愉枝妈妈。就连“容宛”这个名字我也很少听见了,我不知道二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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