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掠少年的意气风发得以沉淀,回国首秀,众星捧月。她还在为公司这个季度的订单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转。
前任的出现固然让人心神动荡,他的成功更让人感慨万千。
沈掠的身影恰如巨石投入水面,扰乱了她终于平静的心湖。一遍遍提醒着路晏之,时隔七年,她又做了逃兵。
出租车驶上高架,高耸入云的酒店建筑消失在后视镜中。路晏之松了口气,颓然靠在座椅上。
夜风从车窗的缝隙钻进来,她双眼紧闭,试图将大脑清空。
脑子里偏偏不争气地反复回响着关于沈掠的一切,他的声音,他的气息,他的眼神,他指尖的触感。
最为印象深刻的是那句——被她记住,可真是荣幸。
她觉得沈掠说得不对。
忘记他,并不容易,根本上升不到荣幸的地步。
沈掠于她而言,是少女时代奋力争取,潇洒恣意的证明;尚未验证分数的答卷,不忍回头的美好时光。
她没有理由忘记,只不过很久没有想起,才使得今天倏然重逢,大脑一片空白。
溪城的春夜,清爽中带着一些凉意,恍惚间把人带回那个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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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路晏之读大一。入学后费尽力气通过层层筛选挤进辩论队,新人首秀个人赛,她惨败反方。
阳光正好的秋日傍晚,她垂头丧气从教室出来,站在露天台阶上向下看,刚巧碰到沈掠带着一队人迎面走来。
那天,他刚刚带着小组成员代表海大和外校打完比赛回学校。
大获全胜。
路晏之记得,沈掠走在最前面,反手将西装外套和电脑包搭在肩上,嘴角的笑意似有若无。
明明没有张扬骄傲的姿态,却让人明显地感受到他的意气风发,志得意满。
或许是他那副模样太过松弛自然,更让路晏之对自己刚刚的失误无法释怀。
偏偏就在那个时刻,沈掠抬起头,他们目光交汇。路晏之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她喜欢那双眼睛。
同行的同学喋喋不休地介绍沈掠的风云事迹,感慨这样的学长一定很难追。人人都只是说笑,人人都望而却步。
路晏之不以为然,默默记下了名字,查到了学院班级,搜集到沈掠的课表,开始漫长而热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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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振动,是向女士发来一连串的消息,问她几点回家。
再向上滑,还有十几条未读,大概是从她出门开始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