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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架上那排本子,从深蓝到灰白,五十三本,五十三种颜色。孙小雨每天出门前看一眼,回家后也看一眼。看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就是看。曹诚说你每天看,看出什么了?她说看出它们还在。曹诚说本子又不会跑。她说本子不会跑,但时间会。
    工作第一年,孙小雨写完了第六十本。她发现自己写本子的速度变慢了。不是不想写,是每天发生的事情变少了。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周末见曹诚,吃面、看电影、逛超市。日子很平淡,平淡到没什么可写的。但她还是写。写今天地铁上有人给她让座,写今天公司的咖啡机坏了,写今天曹诚穿了一件新买的灰色毛衣,很好看。她把琐碎的事情写进本子里,因为琐碎的事情才是真的。轰轰烈烈是假的,只有每天吃什么、穿什么、几点睡觉,才是真的。
    第六十本是灰紫色。曹诚说这是你第一次写灰紫色的时候是大二,那时候你写的是“他走了”。现在你写的是“他今天穿了新毛衣”。同一个颜色,不同的字。孙小雨把两本灰紫色放在一起,大二那本写的是离别,工作这本写的是日常。从离别到日常,走了四年。
    曹诚的工作越来越忙,经常加班。孙小雨下班后一个人回家,煮面,吃面,写本子。她煮的面不好吃,但能吃。吃完了洗了碗,坐在书桌前,打开台灯。灯光是暖黄色的,和以前一样。她翻开本子,写今天的事。没什么大事,都是小事。小事写完了,就写想他。想他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想他今天有没有被人欺负,想他今天有没有想她。写完了,合上本子,给他发消息。
    「我写完了。」
    曹诚:「写的什么?」
    孙小雨:「写你。」
    曹诚:「我有什么好写的?」
    孙小雨:「你什么都不做也好写。因为你是你。你做什么都是你。你什么都不做也是你。」
    曹诚没回复。过了十分钟,他发来一张照片。他在吃面,一碗清汤面,没有香菜。他说食堂只有这个。她说你以前不吃清汤面,他说现在吃。她说好吃吗,他说不好吃。她说那你还吃,他说饿了什么都好吃。她看着这张照片,放大看他的脸。瘦了,眼睛下面有黑眼圈。她心疼了一下,但没说出来。说出来他会说没事,不说也知道有事。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有事也不说,说了也没用。
    周末,曹诚来她家。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里放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靠在沙发上,她靠在他肩膀上。他的手搭在她手背上,拇指在她手背上画圈。画了很多圈,大小不一,有的圆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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