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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下午,孙小雨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把所有的事都写下来。不是写在手机备忘录里,不是写在草稿纸上,是写在一个正经的本子上。一个只属于她和曹诚的本子。放学后她去了学校门口的文具店,挑了很久。最后选了一个深蓝色的本子,封面是布质的,摸起来很舒服。大小刚好能塞进书包最里层的夹层。
    她回到家,把本子放在书桌上,打开第一页。拿起笔,想了想,写下第一行字。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天。不对,是从‘我也喜欢你’开始的第三天。从翻复习册开始算的话是第十一天。从第一次注意到他开始算的话,可能是两年。我不确定。”
    她翻到第二页。
    “他每天给我买早饭。不是每天都买,他说是‘想买的时候就买’。但他每天都买了。”
    第三页。
    “他说我的幸运数字是3,因为我名字的第二个字是3画。他数过我的名字。”
    第四页。
    “他吃面会吸溜。很大声。他说面就是用来吸溜的。”
    第五页。
    “他在我手心画了一个句号。最小的句号。最重的句号。”
    她写到这里的时候,手机震了。曹诚发来一条消息。
    「在干嘛?」
    孙小雨看了看面前的本子,打了两个字。「写东西。」
    「写什么?」
    「写你。」
    过了一会儿,曹诚发来一条消息。
    「我有什么好写的?」
    孙小雨想了想,打了很长一段话。「你有很多好写的。你写数字比写汉字好看。你画椭圆画得很圆。你的幸运数字是7因为它是质数。你吃面会吸溜。你的耳朵会红。你在我手心画句号。你绕路给我买饭团。你在英语课本上写‘你的’然后我加了一个句号。你看我的时候,我会觉得全世界的灯都灭了,只剩我们之间一条细细的光线。」
    发完之后她看着这条消息,觉得自己发太多了。但撤回来更奇怪。她把手机关了,放在一边。
    过了大概一分钟,手机亮了。
    曹诚:「你写的这些,能不能也写在我手上?」
    孙小雨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十秒钟。她拿起手机,打了两个字。「明天。」
    放下手机,翻开本子,新的一页。
    “他想让我写在他手上。他说的不是‘写在纸上’,是‘写在手上’。手是身体的一部分。写在手上比写在纸上更近。手是热的,纸是冷的。”
    她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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