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她,走在路上都会撞到门框。
六点十二分。
曹诚出来了。藏蓝色卫衣换成了深灰色卫衣,但孙小雨觉得藏蓝色那件更好看。不过她没有说出来。她现在已经学会了不在心里比较他穿什么颜色更好看,因为一旦开始比较,就说明你已经在脑海里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过了一遍,这个事实本身比比较的结果更让人难堪。
“走吧。”他说。
“去哪儿?”
曹诚看了她一眼,那个表情又出现了——不确定。和那天晚上在门口一样的不确定。好像他自己也没想好要说什么,但话已经说出来了,收不回去了。
“你想去哪儿?”他反问。
孙小雨想了想,说了一个最安全的答案:“回家。”
“你家在哪个方向?”
“东边。”
“我往西边走。”
“哦。”
又是一个“哦”。她觉得今天自己说了好多个“哦”,每一个“哦”都在同一个位置使用——当她说不出别的话的时候。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她以前和任何人说话都能找到话题,不知道为什么在曹诚面前,她的语言系统会出现大面积故障,只剩下一堆单音节词能正常工作。
“那就先走了。”曹诚说。
“嗯。”
他转身往西边走了。走了大概五步,停下来,回头。
孙小雨还站在原地。
“你怎么不走?”他问。
“腿麻了。”
这不是假话。她蹲太久了,小腿又麻又胀,像有无数根细针在扎。但她没有说出来的另一层意思是:她不想走。不是因为腿麻了,是因为她想在这个位置上多站一会儿,看着他走远,看到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然后用那个画面填补今天最后的空白。
曹诚走了回来。
“你蹲太久了,”他说,“下次别蹲门口等。”
“那我在哪儿等?”
“里面。前台。我说了,我跟同事说一声就行。”
孙小雨没说话。
曹诚站在她面前,两个人之间隔了一米左右的距离。夕阳已经完全沉到楼后面去了,天色从金色变成了灰蓝色,路灯还没亮,整个世界的饱和度降到了最低,一切看起来都像一张褪色的老照片。在这张褪色的照片里,曹诚的深灰色卫衣几乎要和背景融为一体,但他的脸还是清晰的。不是因为有光,而是因为孙小雨已经把他的脸记住了,记住到不需要光也能看见的程度。
“孙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