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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着。”
    他站起来时,把自己的手在嬴成头发上极快地揉了一下——那是一个很糙的动作,像是在揉一只小狗,但嬴成感觉到了那只手上的温度。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揉头发,也是最后一次。他站起身走出帐外。走到帐门口时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明天跟我。”
    就这四个字。
    嬴成在毡垫上坐了半宿。靴子还是没脱下来。他把那柄短刀放在枕边,刀上的血已经干了,凝成一层暗红色的硬膜,在铜灯下泛着幽幽的光。他伸出手,极轻极轻地碰了一下那片干血。
    那是他第一次摸到别人的血。
    从那天起他跟着嬴穆。
    从亲兵做到百夫长,从百夫长做到千夫长,从千夫长做到裨将。
    每一仗他都冲在最前面,每一仗他都带着新的伤疤回来。嬴穆每次庆功宴都端酒敬他——“成弟,雍州欠你一爵。”他一仰头灌下去。灌了不知道多少爵。肩上的疤是替嬴穆挡的流矢,后背的疤是在乱军中替嬴穆截住了一个匈奴刀斧手,手臂上的疤是在阴山脚下替嬴穆挡了一刀。
    每一道疤他都记得清清楚楚,每一道疤他都在心里默念——兄长,这是我的。这是用血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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