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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联名项目的品牌归属——合同上写的是“共同所有”,但注册主体是远山集团。
    “你看到了?”我把合同递给钟屿,手指按在第十七条上。
    他看了三秒。
    “老招数。包装成合作,实质是收编。”
    “他当你三年白干了。”
    钟屿把合同放下。
    “回复他:第十七条不接受。如果改成非排他合作,我可以继续谈。”
    远山那边两天后回复:第十七条不可更改。这是核心条款。
    我在旁边看着钟屿打字。
    “那就不谈了。”
    发送。
    对面已读。
    没有回复。
    我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
    两周后的一个下午,工作室来了一个意外的访客。
    不是钟正初。
    是吴德亮。
    远山集团的行政总监,钟正初的心腹。
    就是安排人发短信骚扰我的那个人。
    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手里拎着一个纸袋。
    “苏小姐,钟总。好久不见。”
    钟屿的脸沉了下来。
    “你来干什么?”
    “钟董事长让我来送个东西。”他把纸袋放到桌上推过来。
    钟屿没动。
    我打开看了一眼。
    里面是一份文件。
    房产证的复印件。
    钟屿妈妈那套房子的。
    但上面多了一个章——“产权变更登记”。
    产权人从钟屿母亲的名字变成了——钟正初。
    “你……”钟屿站了起来。
    “钟董事长办的合法手续。您母亲去世后产权继承程序一直没走完。钟董事长作为法定配偶有继承权。”吴德亮的声音很平,像在念公文。
    “他把我妈的房子过户到他自己名下了?”
    “合法的。”
    钟屿一把揪住了吴德亮的领子。
    “你跟他说——”
    “钟屿。”我喊了一声。
    他停住了。
    手还揪着吴德亮的领子,但转头看我。
    “放开他。”
    他慢慢松了手。
    吴德亮整了整领子,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
    “苏小姐比你冷静。”
    “你说完了就走吧。”我盯着他。
    “说完了。”
    他转身走之前,回头看了我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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