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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初二,梅家安在司农寺正堂批文书,赵栾从大理寺抱回一摞卷宗,还捎来了马少卿的亲笔信函。
    那五名宗室的罪证已核实完毕,马少卿请她过目后给出判刑建议。
    梅家安翻开汝阴王的卷宗,里面还夹着淮阳郡王宋铭远写的密信,她打开看了起来,越看越觉得这和马元佐府衙中搜出的半页残信临摹件,字迹一般无二。
    横折处的顿笔、竖钩收锋时的微挑、“江”字最后一横的回锋,都一模一样。
    这绝对出自一人之手,梅家安没有声张,在翻阅完其余四人的卷宗,她提笔写了判刑建议:
    汝阴王、江王斩立决,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赵王按谋逆罪论处,斩立决,曝尸三日,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
    平昌郡王、乐安郡王绞监候,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两千里,遇赦不赦;
    各府从犯三等处置。
    协助主犯管账、销赃、伪造文书、转移田产、威胁苦主者,属一等从犯,杖八十至一百,流放两千里,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一千里。
    受雇跑腿、传递消息、看守仓库、知情不报者,属二等从犯,杖六十至八十,徒三年至五年,家产充公,家眷免责。
    被胁迫参与、事后主动退还赃款或向官府检举者,属三等从犯,杖四十至六十,徒一年至三年,家产酌量充公,家眷免责。
    从犯中直接动手伤人致死者,升一等论处,斩立决,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两千里。
    赵王府中参与蓄养私兵、盗取军械、传递军情者,按谋逆罪从犯论处,斩立决,家产充公,家眷流放两千里。
    写完后梅家安搁下笔,韩飞正好进门禀报京中防控部署,听完汇报后她把新发现告诉了韩飞。
    “淮阳郡王宋铭远,他的字迹和那封密信临摹件对上了。
    汝阴王在京替他盯太尉府,马元佐在徐州替他截官道,这两条线都是他布的。
    赵王虽已收监,但他养私兵的钱从哪来、军械从哪个渠道流出,这些线还没挖干净。
    淮阳郡王在京中不会只埋一颗棋子,你加派人手盯紧那些宗室官员、九门进出城的骡马商队和淮阳方向,还有兖州溃兵也一并查,这盘棋他布局时间肯定不短。”
    韩飞领命而去,梅家安让赵栾把判刑建议送去了大理寺,等到屋内再无他人,她才铺开纸笔给江淮平写信:
    清田登记处正月初一照常开着,各坊书吏轮值,每日汇总田产纠纷数十件。
    已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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