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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耳朵竖得笔直。
    它加快脚步跟上来,尾巴摇得比刚才更快了。
    “酱肘子?什么东西——好吃吗。”
    它歪着头,金色瞳孔里闪烁着对未知美食的憧憬。
    叶凌霄低头看了它一眼。“比你平时啃的那些骨头好吃多了。那家酒楼的掌柜姓钱,在孟家干了大半辈子,酱肘子的配方是他爷爷传下来的,酱料要熬一整个下午,肘子要炖到筷子一戳就烂。”
    他说着说着自己都有点馋了。
    他们边说边走,晨光越来越亮,官道两侧的田野里偶尔有早起的农夫挑着担子经过。
    哮天犬追着一只蝴蝶跑了好远,又跑回来,嘴里叼着半截不知道从哪捡的树枝。
    叶凌霄把树枝从它嘴里扯出来,扔到路边的草丛里。
    他们一路走走停停,到了中午在路边啃干粮,哮天犬嫌弃干粮太硬,叶凌霄就给它掰碎了泡水里。
    下午他们又走了一段,在一条溪边停下来喝水休息。
    三天后,他们来到东宁府郊外。
    这三天里叶凌霄每天都会收到李少英的信。
    他不知道李少英是用的什么方法找到他的,他走了三天已经离元初城很远,但每封信都准时出现在他宿营的地方。
    第一封信是出发那天傍晚到的,信上只有一个意思。
    “怎么不告而别。”
    第二封信是第二天清晨到的,信上多写了几句,大意是说不管你走多远我都会找到你。
    第三封信是今天早上到的,信纸被露水打湿了一角,字迹有些模糊,但末尾那句“你考虑得怎么样了”还是看得清清楚楚。
    叶凌霄把三封信折好,收进怀里。他不知道怎么回,第一封信没回,第二封也没回,第三封他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提笔想写点什么,最后又把笔放下了。
    他不能回“我喜欢你”,因为总觉得哪里不对——不是因为她是公主。
    他说不上来,就是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还没准备好。
    他也不能回“我不喜欢你”,因为那是假的。
    他更不能回“给我点时间”——太敷衍了,敷衍到连他自己都不想这么说。
    所以他只是把信收起来,等有一天他知道该怎么回了再回。
    哮天犬看着他手里那三封一字未回的信,嘴角慢慢往两边咧开,露出那口白牙。
    “你这是给人下了什么迷药了——三天三封信,你这驸马爷当得比本君还忙。人家姑娘把话说到这份上,你一个字都不回,心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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