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这世间,本就没有“最强”二字。我们总自命不凡,想象自己是世间伟大的神明,却忘了,一切美好想象,总鲜活于梦境之中。
    我的童年,只有两个字——无视。
    何为无视?父亲教导我: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份儿的天才,你不应该胆小懦弱,你应该站在世界之巅,傲视群雄。不论对手多强,你都是最优秀的那个——因为他们只是比你早一些修炼。
    学会用人畜无害的外表来伪装自己,应泽,这是你应该学会的第一课。
    伴随着这样的语言催化,我童年的外出打猎无往不利,成为了族群中最优秀的那只狼。
    我拥有雪白的皮毛,健壮的四肢,总被族群中的姑娘们称上一句相貌堂堂。不仅如此,我还拥有惊人的天赋,实力赶超族群的王,成为新一代首领,成为了所有狼艳羡的存在。
    因此,父亲对我管教更加严格,他坚信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存在——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随着我的逐渐长大,事情好像越来越不对劲了。在族群中,我是王,可在外面,这种“王”,好像遍地都是。
    父亲安慰我:“那些人类善用幻术,总能把自己的修为提到不可一世的高度,相信自己,你就是最优秀的。”
    ——我又信了。
    那次,我顺着父亲的心意,打算长期待在外面,走南闯北,提升实力。
    但我无法理解人类的行为,他们走得如此从容,笑颜满面,轻松无比,完全不像我们的生活方式。我能够变成人形,可走起路来非常难受,也时常摔倒。
    太丢脸了,但那群人类居然敢说我像个傻子,他们懂不懂狼王的威严?那群卑微的人类怎么敢如此侮辱我!
    气愤之下,我变回狼形,吓退了一大片人,他们哭喊着:“妖怪杀人了!”
    我明明一个人都没杀,真是一群愚蠢的人类。
    我来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很快便学会了走路这项“简单”的技能,大摇大摆地走出去,我看看谁还敢说本狼王不会走路!
    “
    为了奖励这么优秀的自己,我打算白蹭一顿饭。优秀的我很快就挑选了一家好的酒馆,根据人类的点餐方式,他们一般都是先吃完再给钱,我可不想那么守规矩,所以打算蹭吃蹭喝完就拍拍屁股走人。
    那他们要钱怎么办?很简单,杀了就好。
    想着,我已经得意洋洋地走进了酒馆,把菜单上有的菜食全部点了一遍,店家还以为遇上了贵人,我心中暗自嘲笑他的愚蠢——因为我不仅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