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似乎是陷入了那段回忆,眉眼间交织的神色很复杂。
篝火噼啪作响,火星细碎炸开,暖黄的火光落在她残缺的腿上,也落在她平静又死寂的眼底。
温棠安静的坐着,心口沉沉的。
那种要自揭伤疤的痛楚,她作为过来人很清楚。
“被送进去的前六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十岁到十六岁,我疯过闹过,也拼过命跑过无数次。要不是那次被打断了腿我可能会一直折腾。”
断腿之后的生活太局限了。
一开始,她瘸着一条腿根本习惯不了,跑不快站不稳,被那一家子人像牲口一样圈养着。
打骂是家常便饭,饿肚子是常态,傻子整天黏着她,村里人看她的眼神肮脏又戏谑,没人把她当人。
那六年,她靠着一口气苟活着,其实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我碰过了所有的壁才明白,那个村里就是个魔窟。村里的每个人都是监视者,被拐来的骗来的女人不论去哪都会有人盯着。她们会和你聊家常便饭,然后在你状态最松懈的时候诈你是不是想走。”
在那个地方,女孩逃跑会被打的半死不活,只有听话顺从,甚至老老实实接受“男人的洗礼”生出孩子才能保命。
反正硬碰硬,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她也收起了所有的棱角。
不再反抗傻子的靠近,不再顶撞那个刀疤老头,不再试图不顾一切地往外跑。
因为,想要逃出去的前提,是得先活着。
不论是以什么方式,只要结果是活着。
所以,她装作被磨平了所有脾气,装作彻底认命。
后来,他们信了。
老头放松了警惕,村里的人也不再时时刻刻盯着她。
他们以为,一个断了腿的女人,这辈子都翻不出这座大山。
“也是那个时候,王君出现了,那是我被困在大山的第七年,也是我的十七岁。”
立春抬眼,目光望向远处漆黑的山林,眼底掠过一抹极致的嘲讽。
“在那个脏乱贫瘠,所有人都灰头土脸的山村里,我算是长得好看的。但我恨自己的容貌,因为在那闭塞的山村里,美貌从不是恩赐,只会是灾祸,只会是原罪,是无数恶意滋生的源头。”
“王君刚来的时候很年轻,看着也斯文干净,和村里满身戾气的那些人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