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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山风正凉,吹得人骨头缝里都冒寒气。
    张晓峰悄无声息地出了门。
    背上是用破麻袋仔细裹好的三十多斤狼肉、十多斤泥猪肉、两张皮子和用草绳捆好的一副完整狼骨架。
    腰间布包里是那包鼠肉干和护林员证件。
    柴刀别在腰后。
    他走的不是寻常山路,而是顺着山脊背阴面一条几乎被灌木和刺藤完全淹没的猎道。
    这条路陡峭难行,蛇虫多,但能完美避开公社民兵常设卡的两个山口和进乡的大路。
    月光惨淡,勉强透过密林的缝隙投下些破碎的光斑。
    张晓峰凭感觉和偶尔瞥见的岩石轮廓在黑暗中摸索,脚下不时打滑,枯枝和带刺的藤蔓“唰啦”一下划过裤腿,留下道道白痕。
    大约摸黑走了两个多钟头,身上已被汗水和露水浸透,山脚的景象才逐渐清晰。
    清江乡稀稀拉拉的灯火在尚未散尽的晨雾中明明灭灭,像散落的黄豆。
    张晓峰没有直接进乡场,而是像条熟悉地形的老狗——前身偷鸡摸狗的他这种事没少干,绕到乡场西头一片背靠河滩的乱石坡。
    这里地势七拱八翘,河道在这里拐了个急弯,形成天然的屏障和视线死角。
    几棵不知活了多少年的歪脖子老槐树下,已经影影绰绰聚了不下百十号人。
    人影幢幢,却异常安静。
    这就是“黑市”,本地人叫“鬼市”或“露水集”。
    天一亮,鸡叫三遍,这里就会人走场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来的人大多用旧头巾、破草帽或衣领子遮住半张脸,彼此交谈声音压得极低,眼神飘忽,交易快得像做贼。
    张晓峰把沉重的麻袋放在一块稍平整的青石板上,解开捆扎的草绳,露出里面的货。
    他不吆喝,也不四处张望拉客,只是静静站着,微微低着头,帽檐压得很低,但眼角的余光却像最灵敏的雷达,警惕地扫视着四周每一个接近的人和远处的动静。
    浓烈的肉腥味和淡淡的血腥气,在充斥着土腥味和汗味的河滩上,就像黑夜里的火把,很快引来了“飞蛾”。
    第一个凑过来的是个穿着洗得发白、肘部打着同色补丁的工装的中年男人,干部模样,脸色有些苍白。
    他眼睛像钩子一样钉在那颜色深红、肌理分明的狼肉上,喉结不易察觉地滚动了一下:“小伙子,这肉……咋个卖法?”
    “狼肉,三毛一斤。泥猪肉,五毛。”张晓峰声音不高,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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