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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彬瀚甩开那只捉着他的死人手掌,一声不吭地扫视起桌面。他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只得不满地抬起头。
    “笔呢?”他冷冷地问。
    屋主人笑吟吟地回答道:“就在你手边。”
    “我要水笔。”罗彬瀚说,“钢笔,铅笔,圆珠笔,任何能正常写字的笔!我像是学过书法的样子吗?你以为我能用毛笔写我自己的名字?滚你的吧,如果你连一只普通的水笔都弄不来,咱们现在就一拍两散!”
    他怒火中烧地抓起砚台,把它远远地扔到地上。砚台被摔得粉碎,墨汁满地流淌。他的冒犯没能惹起屋主人的不快,倒像是产生了完全相反的作用。
    “何必着急呢?”这鸠占鹊巢的东西仍然笑着劝他,倒不如说是在煽风点火,“既然你已经听完了当事人的意见,想必还需要再斟酌一会儿。”
    “我不需要。”罗彬瀚说,“给我笔。现在,立刻,马上。”
    他感到怒火已经从肚子烧到了头发尖,其迅猛之势比他不久前在外头放的那一把也不遑多让,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周雨当着他的面耍花招时他尚且不觉得怎么样,可是魔鬼最后的一声奚落却令他忍不住爆发了。在这方面他还是没有什么长进。
    “毕竟他是为你好,”屋主人笑着说,“你瞧,他是完全不在乎得罪我的。”
    “他干嘛要在乎呢?”罗彬瀚冷笑着问,“他说你的好话又能有什么益处?你真的会等一万年后再收拾他?”
    屋主人哼着歌走开了。他摇摇晃晃地在室内游荡,一路踩过墨汁与砚台碎块,外套蹭着石壁而歪斜滑落时也毫不在意。这正是最典型最糟糕的流浪汉态度,对自己临时占据的空屋毫不爱惜,更不会去费心维护。要是发现这屋子的主人几天后就要回来呢?可不要指望这种人会秋毫无犯地物归原主,没准还要偷偷住进阁楼里藏着,或者把屋子糟蹋到面目全非才肯滚蛋。
    这个事实没有令罗彬瀚感到更绝望。他见过这具躯壳被打穿,还亲手埋葬过一次,说实话他如今已经有点脱敏了。而要是最后周雨留在了那座城里,现世躯壳的下落就更是无关紧要。甚至于让魔鬼临时占据也不错。因为这样一来,其他人就很难拿这死人的头盖骨来做文章了。
    他已经想通了这一点,但并没有因此消气,相反只感到心火更炽,简直快叫他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时他又瞥见桌上那只盛满了冰凉泉水的石碗。这碗水在整个招魂对话的过程中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派上,而此刻他突然间福至心灵大彻大悟,终于意识到这碗水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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