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果然比我预想的快。
周六早上九点,我在城东的房子里画图。
门铃响了。
我打开门。
沈怡宁站在门口。
她穿着一件灰色卫衣,牛仔裤,球鞋。素颜。眼圈发红,像是哭过。
但更让她震惊的显然不是情绪——
是这套房子。
她站在门口,目光越过我的肩膀扫了一圈客厅。
两百二十平方的跃层,全套进口家具,落地窗外是紫金山的景色。
“这……是你的房子?”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工商登记上有你的地址。”她的声音在发抖,“顾淮,这套房子——你什么时候买的?”
“三年前。”
“三年前?!”
“嗯。”
她的嘴唇在动,像是想说很多话,但每句话都卡在了嗓子里。
“你——”她往前走了一步,进了客厅,“你骗了我六年?”
“我没骗你。”
“你没告诉我你是中恒的老板!你没告诉我你有这套房子!你——”
“沈怡宁。”
她停住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打工的?”
她愣了一下。
“从头到尾,关于我在公司是什么职位,你有问过吗?你只知道我每天去中恒上班,你有问过我具体做什么吗?你问过我的收入吗?你问过我名下有什么资产吗?”
她张着嘴说不出话。
是的。她从来没问过。
因为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每天朝九晚六、穿着普通的项目经理。每个月往她卡上打两万块家用,开一辆帕萨特,从不买名牌。
她懒得问。
或者说——她觉得她已经知道答案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的声音很低。
“说了有什么用?”
“你告诉我了我也不会——”
“不会什么?不会跟方子墨走?”
她咬住了嘴唇。
“沈怡宁,如果我告诉你我是公司老板,你就不离婚了?”
“我——”
“你爱上方子墨的时候,你考虑过我是老板还是打工的吗?你递那份离婚协议的时候,你犹豫过吗?”
她不说话了。
“你喜欢他,是因为他年轻、帅、会说话、让你快乐。这些东西跟我有多少钱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