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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来很隆重。不像来找我,像来收尸。
    陆司珩走到我面前,站着。我坐着,在沙滩上,膝盖上摊着一本书,没看,只是放着。
    “回家。”他说。
    “我明天回。”我说的是回我的公寓,不是回沈家。
    “回沈家。”
    “那不是我家。”
    李婉清哭着走过来,蹲下身,拉住我的手:“念念,你怎么能说这种话?你是我生的,怎么不是你家?”
    我看着她的手,很白,很细,保养得很好。这双手给我梳过头发吗?不记得了。给我做过饭吗?没有。在我害怕的时候抱过我吗?从来没有。
    但我知道,这双手抱过宋清晚无数次。给她扎过辫子,帮她擦过眼泪,在她生病的时候整夜守着她。我不是嫉妒宋清晚。我是心疼自己。同样是她的孩子,为什么她能把心掏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却舍不得分我一点点。
    “妈,”我说,“你每次叫我‘念念’,我都觉得你在叫一个外人。”
    她的手僵住了。
    我继续说:“因为你只有在觉得‘对不起我’的时候,才叫我念念。平时你叫我‘修远’,跟叫一个客人一样。”
    “我——”她想解释,但说不出话。
    因为她知道我说的是真的。
    沈国良走过来,拍了拍李婉清的肩膀,对我说:“修远,你妈身体不好,你别这样跟她说话。”他的语气不重,但我听出来了。还是那句老话:她不容易,你体谅。从我回来的第一天起,他们就一直在跟我说这句话。“清晚刚回来,不习惯,你体谅。”“你妈身体不好,你体谅。”“司珩工作忙,你体谅。”“清晚她从小在我们家长大,感情深,你体谅。”
    体谅体谅体谅。
    我体谅了所有人。谁体谅我?
    “爸,”我说,“我体谅了七年。七年够吗?”
    沈国良愣住了。他大概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在他的剧本里,我是那个“终于回家的女儿”,应该感恩,应该珍惜,应该不计较。他忘了,我也是一个人。一个被人从亲生父母身边抱走、在养父母家被虐待了十八年、终于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发现自己仍是外人的人。
    我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沙子。
    “我机票订好了,月底走。”
    “去哪?”陆司珩问。
    “很远的地方。”
    “多久?”
    “很久。可能不回来了。”
    李婉清突然哭出声,抓着我的手不放:“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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