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左手腕在发热。
他低头。袖口下面那道旧疤——从手腕内侧一直延伸到小臂的灼伤痕迹——正在微微发光。不是被太阳晒的。敦煌的太阳晒不出这种光。这是一种从皮肤下面透出来的、极淡的暗金色,像余烬被风吹了一下。
他把手掌翻过来。
掌心有一个字。“时”。他不认识这个字。不是不识字——归义军的斥候需要辨认文书、军令、通缉告示,他读过书。但这个“时”字和他见过的所有写法都不同。笔画里有一种流动的东西,像墨迹未干,像字本身还活着。
这个字是昨天出现的。
昨天巳时初,他巡城经过砂石路,远远看到一个抱经卷的年轻女人站在路边。她走错了方向——三界寺在北边,她往南走了至少三里。他本该直接过去,一个走错路的抄经生女儿不值得他勒马。
但他勒了。因为他的左手腕在那一刻剧烈地疼了一下。不是外伤的疼,是更深的,像有人在那道旧疤上按了一枚烧红的铜印。他低头看自己的手腕时,马已经停了。那个抄经生女儿仰头看着他,逆光,脸上的表情看不清。但他看到了她的左手——抱着经卷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道旧疤,和他手腕上那道一模一样的形状,一模一样的灼伤痕迹。
他掌心的“时”字,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今天早上在北门,他又看到了她。她站在门洞中间,他的马已经收不住了。他伸手拽了她一把,手指攥住她手臂的时候,掌心的“时”字剧烈地烫了一下。不是疼痛,是更复杂的——像一盏很久没点过的灯忽然被凑近了火。他把马勒住之后回头看了一眼。她站在门洞口,抱着经卷看着他。晨光从她背后照过来,把她的轮廓镀成一层极淡的金色。
他不认识她。但他的手认识。掌心的字认识。手腕的旧疤认识。
裴时序把剩下的干饼塞回皮囊。黑马吃完了掌心的饼屑,用鼻梁蹭他的胸口。他拍了拍马颈翻身上去。今天要巡的是城南到三危山一线,往返四十里。他不知道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