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鹤时又细问几句,提笔落墨。
“犯妇陈柳氏,年十九,景泰五年嫁与陈虎为妻。五年间,陈虎动辄遭拳脚相加,邻里闻声而不敢言。其臂有陈年烙痕,背有尺余旧疤,皆为陈虎酒后所伤。邻人周氏、王氏,均可作证。”
紧接着笔锋一转,直指案发经过。
“案发当日,陈虎酗酒归家,因琐事生口角,抄起棍棒朝妻陈柳氏劈头打去。长女阻拦,被陈虎一脚踢开,滚落灶台,致热油倾覆,腿脚烫伤,皮肉溃烂。”
妇人听到此处,失声道:“您怎会知晓我外甥女是在二人争执间烫伤?”
梅鹤时笔下未停:“夫人方才提及,难道忘了?”
妇人茫然四顾,她只说陈虎对外甥女伤势全然不顾,并未细说烫伤缘由。
梅鹤时娓娓分析:“令妹受陈虎五年磋磨,始终未曾反抗,可见其性情隐忍。若非遇上关乎性命、无法再忍之事,断不会痛下杀手。”
“您方才提及,外甥女昨日被热油烫伤,陈虎却不肯请大夫,令妹亲眼目睹孩儿重伤无人医治,自身又遭毒打,走投无路之下,为护女儿对他痛下杀手,实属情理之中。”
妇人连连点头:“小先生所言句句属实,一切皆是万般无奈之举。”
几名书生满面错愕。
不过听了几句零碎哭诉,竟能将案发当日的惨状推演得如同亲历?
虽不愿承认,他们似乎明白了,眼前少年为何能以十岁之龄高中案首。
梅鹤时并未理会周遭惊叹的注目,追问几处细节,笔下愈发行云流水。
“犯妇重伤倒地,见幼女惨嚎,心生绝望,遂趁陈虎醉酒昏睡,从灶房取来菜刀,了结其性命。”
“此乃绝望之下的本能反击,而非预谋杀人。”
“盖因犯妇目睹骨肉重伤,母性迸发,不甘毙命棍下,故而奋起求生。”
“陈虎见长女伤残而不顾,罔顾人性,今日若定此妇之罪,他日万千受虐之妇,谁人敢求生?谁人敢护子?”
通篇诉状一气呵成,梅鹤时搁下笔,轻轻吹干墨迹,将诉状递与那妇人。
妇人双手颤抖着,几乎接不住那张薄纸。
她只字未言,只“扑通”跪地,连磕三个响头,将那十两碎银置于柜台之上,小心翼翼将诉状藏入怀中,踉跄着奔向县衙。
......
“简直胡闹!”
不知何时,书肆外围聚了不少闻讯而来的百姓。
白发老翁指着梅鹤时斥